深圳二手房评估价征税从7月11日实施
摘要: 据悉7月11日起,深圳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深圳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 ...
据悉7月11日起,深圳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深圳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 筑龙网版权作品,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为筑龙网,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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