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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新规 超过2年没施工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1-2-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3|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 ...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本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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