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房屋被拆12年后方知不在拆迁范围内
昨日,芍药居的承租房内,一名73岁的租户展示当年平安大街工程的拆迁规划图。多名租户称,他们并不在该拆迁范围内。 12年前,平安大街工程拆迁。张汝文等宽街的老住户,有产权的老房被拆,换来芍药居等地的安置房。 搬家时,他们才发现,安置房需要每月交房租。随后,跟物业多年的官司中,他们发现更大的“骗局”———不少居民并不在平安大街拆迁范围内,却被同一拆迁许可证“搭车非法拆迁”。 130余名居民起诉东城房管局,要求撤销该拆迁许可证,讨回自己的产权房。 一审被驳回后,这些大都是花甲之年的老人表示上诉。 那天,张汝文提前让73岁的老父亲出去遛弯。 拆迁人员来后,张汝文说,同意了,进屋签协议吧。 一进屋,张汝文“啪”就把大门关上,抄起一根棍子说,“你把我三居室的房子分开,如果不行,今儿谁也甭出去。” 最终,对方同意分房。 这是1998年3月7日,家住宽街利薄营胡同的张汝文,与东城区市政办签订了拆迁协议。 张家三代五口人,离开百余平方米的老宅子,跟街坊一起,搬入了芍药居北里两栋30来层的塔楼。 从住进新家开始,张汝文逐渐意识到被骗了,“而且骗局越来越大。” 为了这个“骗局”,他和街坊们折腾了十二年。终于弄清楚,《致被拆迁居民的一封信》贴进胡同时,“就进入一个挖好的巨大陷阱。” “不按面积”的拆迁 1998年2月25日,一封《致被拆迁居民的一封信》(简称《信》)张贴到宽街、地安门东大街等城区的胡同里。 这封信落款为“东城区平安大街建设工程指挥部”,信中称平安大街建设工程是北京重要工程,其东起东四十条立交桥,西至西二环车公庄立交桥西,沿线民居需要拆迁。拆迁许可证为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97)154号。 张汝文家百余平方米的老宅子,是父亲张仲寅买下的,73岁的老人习惯夏天在树下乘凉,没事儿在胡同里遛弯。 拆迁期限定为2月25日至3月12日。指挥部的拆迁人员第二天就上门了。 “不按面积拆迁。”张汝文回忆,拆迁人员说,他家三代五口人,安置一套三居室,一代人一间屋。 “三代人一套房子,早上去厕所都得排队。”张汝文的要求不高,想把三居室分开,给一套两居室和一套一居室。对方坚持说,政策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要在期限内搬,否则就是法院强制执行。” 张汝文想一直耗着,但父亲害怕。这位受过刺激的老人,看到警察就浑身哆嗦。他每天都跟张汝文念叨,“再不搬就到期限了,法院要判啊。” 棍棒逼出两套房 张汝文急了。 《信》贴出第10天,他提前让父亲出去遛弯。拆迁人员进家后,他锁上家门,抄起棍子,逼着对方将三居室分开,改为一套两居、一套一居。 张汝文交了自家房本,签了拆迁协议,协议上拆迁人署名为东城区城市建设办公室。 这份《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上,只写着“直接安置到芍药居201号楼A306号”和“4400元的补助费”,未写明张家老宅子的面积。其中一条写明,“正式安置后,要服从当地区、县政府和房屋产权单位住房制度改革”。 “拆迁比较急,再说人家是政府拆迁。”张汝文当初并未怀疑。 《信》还写明,如放弃安置住房,将拿到一次性5万元至25万元的补偿款。 对此,北京有媒体报道称,首次实行拆迁户以钱代房的拆迁方法,“拆到您家,要房要钱,由您选。” 张汝文的哥哥,选择要钱不要房,得到15万元补偿款。 街坊贾兆兴在外地工作,名下三间半老房,分得一套三居室。“老房换新房,还住上楼房,挺不错。”这是他当时的想法。 搬家前,张汝文去了趟新家,协议上的“201号楼A306号”已住人。 指挥部拆迁人员对他说,芍药居安置房紧俏,不快搬就会被人家抢,重新给他安置另一套芍药居的房子。 “心里着急忙慌”,张汝文匆忙把家当搬上车,赶到芍药居办手续。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