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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余江县数百亩良田被征建商铺别墅

2010-5-2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81|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商品房倚田而建。 补充的耕地一直被用来种花生。 余江县以建校名义征收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良田遭质疑 位于余江县的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创建于1949年11月,是省农业厅直属国有农场。该农场原有水稻 ...


商品房倚田而建。



补充的耕地一直被用来种花生。


余江县以建校名义征收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良田遭质疑


位于余江县的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创建于1949年11月,是省农业厅直属国有农场。该农场原有水稻良田面积800公顷,旱地面积200公顷,1996年10月被农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水稻原种场,2002年被农业厅批准为江西省无公害畜禽基地和江西省无公害粮油基地。


然而,该场525亩良田,先是被余江县人民政府以“建设优质高中校园”为名征收,但之后却被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起别墅售卖。围绕田地的征收、耕地补充等环节,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水稻良种基地上建起商铺别墅


余江县,曾因毛主席的《送瘟神》而天下闻名。


在余江县《送瘟神》纪念馆前方,隔着河有一片近千亩的国家级水稻良种基地,属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余江县城东片区的一个分场(李家村)。从1953年开始,经过农场职工精心耕耘,成为国家级种子繁育基地的一部分。


农场职工进出原来只能靠渡船,后来修建起一座大桥,随着大桥的贯通,农场职工出行方便了。从2003年起,除200亩水田被余江县人民政府征用划给余江一中建新校园外,还有数百亩被以县城规划和建设需要征走。几年后,这些良田上陆续建起了大量商铺、商品房以及豪华别墅,俨然成了一个新社区。如今,商铺每档的价格卖到了30万元左右,商品房每平方米卖到了1700元,别墅每平方米卖到了2600元。


但自从规划、征地开始,当地群众就对此颇有微词。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4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江西省人民政府1996年颁布实施的《江西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第八条也有类似的规定。而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1996年10月就被农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水稻原种场,2002年还被省农业厅批准为江西省无公害畜禽基地和江西省无公害粮油基地,其应划入基本农田的范畴。(来源:大江网)


为征地3年19次交涉


3月26日,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原党委书记、场长郑宜炎告诉记者: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创建于1949年11月,是江西省农业厅直属国有农场。农场有水稻良田面积800公顷,农田均是国家基本农田示范区。因此,从2001年开始,余江县人民政府以兴建优质高中名义找他商谈征收土地时,虽然他是农场“一把手”,但也不敢贸然拍板,于是拒绝了征地请求。后来,县政府直接找到省农业厅交涉。


郑宜炎回忆说,这个交涉过程十分艰难。据他了解,余江县政府与省农业厅经历了3年(2001年至2003年)19次的谈判,最终才达成了农场余江城东片区525亩土地,以平均每亩5.2万元的价格整体征收的意见。


根据记者所掌握的材料显示,2005年6月1日至2007年7月24日,余江县人民政府与农场签订了一份用于兴建学校的征地协议,其余用地协议均是国土资源局、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出面与邓家埠水稻原种场签订的。


郑宜炎称,被征的农场城东片虽只有525亩,但实际面积不会少于1000亩,因为农场成立之初,正遇当地血吸虫病害泛滥,一些村庄几乎绝户,因此余下了许多田地。农场在开垦这些抛荒田地造册时,只是用估摸的数字登记,一些田地面积远远大于实际面积。


对于属于国家级种子繁育基地和国家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农场粮田,怎么会被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问题,郑宜炎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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