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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房东欲出十万元催“钉子户”撤离

2009-12-2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5|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昨日,安定路5-25号餐馆,一名“钉子户”睡觉的地方写着“严防死守”。   “为讨补偿款 招聘‘钉子户’”追踪   昨日,安定路5-25号餐馆的二房东(东方凯晟商贸公司)欲出10万元与餐馆老板秦荣和解, ...


  昨日,安定路5-25号餐馆,一名“钉子户”睡觉的地方写着“严防死守”。


  “为讨补偿款 招聘‘钉子户’”追踪


  昨日,安定路5-25号餐馆的二房东(东方凯晟商贸公司)欲出10万元与餐馆老板秦荣和解,条件是“钉子户”立即搬离,遭到秦荣拒绝。


  昨日,二房东诉秦荣拖欠租金的案子开庭。秦荣向海淀法院安贞法庭递交反诉书,要求二房东提供房屋不被拆迁的担保,并继续履行3年合同。


  为守住面临拆迁的餐馆,秦荣在网上发帖,以千元底薪招聘“钉子户”,两名男子被聘为专职“钉子户”看守餐馆(本报曾报道)。


  二房东起诉“钉子户”拖欠租金


  日前,房屋产权方新奥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定路5-25号的确要拆。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将房屋租给东方凯晟商贸公司后,商贸公司又将房屋转租给秦荣开餐馆,现在秦荣拒绝搬迁,并索要补偿。由于秦荣等商户拖欠租金,被商贸公司起诉。


  昨日,二房东东方凯晟商贸公司与秦荣的官司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开庭。


  二房东的代理人表示,秦荣拖欠数月房租,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秦荣拿出交费收据,证明其在8月曾向二房东交纳2万房租,不存在拖欠。今年9月得知拆迁消息,才没交房租,没想到对方以此为借口起诉。同时,秦荣出具了房屋租赁合同,表示合同中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征用导致合同终止,出租方需补偿。


  租房合同被指欺诈,餐馆老板反诉


  秦荣说,她的饭馆是2008年6月租的,当时与东方凯晟公司签了3年合同,而东方凯晟和新奥集团都知道2009年此商铺拆迁。秦荣认为,东方凯晟公司与他们签3年合同属欺诈。


  法庭上,东方凯晟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愿出10万元和解,条件是秦荣必须立即搬离腾空饭馆。但遭到秦荣拒绝,秦荣当庭对东方凯晟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其提供房屋不被拆迁的担保,并继续履行3年合同。法院予以受理,表示择日开庭。


  餐馆老板称欲实践“先补偿再拆迁”


  最近,北大五位教授建言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引起公众关注。五位教授提出应先补偿再拆迁。秦荣说,她当“钉子户”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拿到补偿之前守住饭馆,想实践“先补偿再拆迁”。


  昨日,秦荣找到五位教授之一的沈岿。沈岿教授表示支持秦荣通过法律途径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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