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2006/05/29 【颁发文号】并政发〔2006〕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实施《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区、民营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实施〈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投资体制改革,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投资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适用本细则,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细则根据《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列入《目录》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要求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凡不属于核准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按要求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和具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局)。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市项目核准、备案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市属企业投资项目、跨县(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县(市、区)属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属企业投资项目由三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与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权限相同,并抄送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第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核准、备案,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 核准、备案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及编制? 第七条 须核准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八条 须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附投资主体法人证书等有效文件);?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九条 须核准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 (四)按规定须招标的项目,应附招标初步方案;? (五)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出具取水预申请批准文件;?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报送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报告应符合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文件要求。? 第十条 备案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投资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一式两份。备案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二)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 核准、备案程序?? 第十二条 省属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意见。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其中,县(市、区)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附所在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市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受理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文件和说明,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进行核准时,如有必要,应在收到材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应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国家另有规定除外);没有反馈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六条 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在进行核准时可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未对申请报告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也未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企业的,视为核准。?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八条 对核准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项目初审部门。对不予核准的项目,也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项目初审部门。?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自依法办理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填报的《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和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备案决定。凡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向申请备案企业出具《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应该实行核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对不予备案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二十条 市投资主管部门在向申请企业出具备案证的同时,抄送项目涉及的同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为方便企业备案,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逐步采取网上备案等方式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核准、备案内容及效力??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拟建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省、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四)地区布局合理;? (五)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六)未影响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安全;? (七)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四条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可在项目备案时申请办理有关招标事项备案。尚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在具备招标条件时向备案部门申请招标事项备案。 ? 第二十六条 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备案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原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自动失效。? 第二十七条 已经核准、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核准、备案部门申请重新核准、备案:? (一)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二)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且预计变动幅度达核准、备案投资额20%以上;? (三)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且预计变动幅度达核准、备案建设规模20%以上;?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 (五)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六)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失效后仍需建设。??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有关规定,不得变相增加核准事项,不得拖延核准时限。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依法注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决定,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应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技术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消防、工商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 企业投资项目未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开工建设、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按照《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不依法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业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建立全市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列入《目录》的项目,按照本细则进行核准。?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附件:1.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4年本)? 2.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3.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1?? 太原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4年本) ? 一、简要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4年本)》制定本目录。? (一)本目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二)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需上报国务院、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见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4年本)》。? (五)本目录为2004年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变化,将适时调整。?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一)企业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核准权限? 企业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核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准权限是:? 1.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市属企业的投资项目、涉及跨县(市、区)的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县(市、区)属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企业投资限制类项目核准权限? 下列行业企业投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农林水利方面,跨县(市、区)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总库容5万立方米以下项目,涉及跨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2.交通运输方面,跨县(市、区)的公路项目,长度100米以下独立公路桥梁、隧道或者涉及跨县(市、区)协调的项目。? 3.城市建设方面,城市供水日供水1万吨以下项目,城市污水日处理5万吨以下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200吨以下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项目。? 4.社会事业方面,国家及省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 (三)三区区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属企业投资项目由三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与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相同。? (四)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 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允许类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