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发展脉络
摘要: 在特区建立初期,国家无资金支持,深圳不但缺乏一次性赎买农村集体土地的资金,甚至连城市建设都要依靠贷款和外来力量进行。郁万钧,前深圳市规划局总规划师,他对城中村形成的始末十分熟悉。据其介绍,鉴于当时 ...
1992年-1993年,深圳宣布了第一次城市化之后,大量外来人口的拥入刺激了房地产的需求,原住民开始握紧土地待价而沽。为大量外来人口提供出租屋成为他们获利的主要手段,抢建风潮被激起。 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在3月5日颁布实施后,明确规定此日期以后所建的违法建筑一律查处,但没有想到的是,抢搭“末班车”的心理促使原住民再度投入到疯狂抢建当中。 2002年3月1日,深圳开始实施市人大两个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但事与愿违。在政府的各种遣责、禁止声中,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漂亮违建、扩建私房出现在各个城中村中。下沙村首座带电梯的10层以上私房也是在当时诞生了。有关资料显示:自1999年几部法规出台实施以来,深圳全市增加了超过10万栋新的违法私房和大量的违法厂房。 上世纪70年代初,岗厦村原住民罗阿姨曾因生活困难偷渡香港未果。如今,罗阿姨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年的租金收入就是50万元。“这种典型的城中村经济生态,导致城中村改造拆迁将从根本上触动原住民的巨大利益。”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专家李津逵研究城中村问题已经多年,“于是,城中村改造的矛盾像击鼓传花一样将日益积累的矛盾传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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