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江苏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8-2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0|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实施日期】2004/05/01 【颁布单位】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04/05/01
【颁布单位】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21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