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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7| 评论: 0|来自: 网络
【实施日期】2006/02/27【颁布单位】 苏价服[2006]52号 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予核定省级机关苏城南苑综合楼单身公寓价格的报告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中心开发的苏城南苑综合楼商品住宅项目位于湛江路20号(8-18层),为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并已完成初步室内装修。根据我省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中准销售价格(建筑面积、含税)为每平方米6030元。你中心可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等差价由你中心确定,整幢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率之和为零。工程规划建设的自行车室、按规定公用部位的地下汽车位、物业管理用房已纳入建安成本,非公用部位地下汽车位、办公用房未纳入建安成本,其他各类代收费用已纳入房价,不得在商品房价格外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代办费用(特约服务除外)。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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