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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

2007-8-1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5|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实施日期】2001/03/22 【颁布单位】鲁建发1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适应现代城 ...

【实施日期】2001/03/22
【颁布单位】鲁建发[2001]10号
 

[CENTER]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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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要,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设市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其它专业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地下空间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地下各项设施,从而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容量,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地下空间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地下空间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具体工作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  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制定、方案论证、规划成果四个阶段。
第九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包括:?
(一)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条件、气候条件等料资;
(二)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料;
(三)城市建设现状资料;
(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资料:地下各项设施的位置、面积、界线和使用状况等;
(五)城市规划资料: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等;
(六)其它资料。
第十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采用的城市勘察、测量资料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地下空间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城市防护类别和开发能力等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确定其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科学预测地下空间发展规模。
第十三条  制定地下空间规划总体布局方案,合理确定地下的交通设施、公共设施、人民防空设施、工业仓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它设施的内容、性质、位置、规模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应注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采取可靠的防护技术措施,增强防空抗毁能力。
第十四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多方案比较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  制定地下空间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进行投资估算。
第十六条  制定地下空间远景规划,对地下空间远景开发利用进行预测,确定地下空间远景开发利用的目标和设施布局。
第十七条  提出规划实施的对策与措施。??
  
第三章  规划成果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组成。
第十九条  规划文本内容包括:
(一)总则:规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
(二)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地下空间的分类、分级、设置标准、规模、布局、各类地下空间的联系与协调,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用地布局的关系;
(三)地下公共设施的布局:确定地下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相互关系;
(四)地下工业仓储设施布局:确定因工艺、安全需要和其它要求设置的地下工业、仓储设施类别、位置、规模;
(五)人民防空设施布局:根据城市防护类别确定人民防空设施标准、规模和布局,并提出平战结合方案;
(六)地下交通设施布局:确定地下道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类型、规模、分布以及与地上道路交通系统的关系;
(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确定地下工程管线综合管沟、变电站、蓄水池、供热站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位置、规模和布局;
(八)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规模,进行投资估算,安排建设时序;
(九)远景规划:确定城市远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目标和设施布局;
(十)实施规划的措施;
(十一)附则。
第二十条  规划图纸(图纸比例1/5000-1/25000)。
(一)地下空间现状图:标明城市现状建成区范围,城市主次干道,各类现状地下空间的性质、类别、位置、规模。
(二)地下工程建设条件评价图:标明城市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矿藏、文物分布、地下水位埋深线等;
(三)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总图:标明规划建成区用地范围、用地布局、道路系统,标明地下交通设施、公共设施、人民防空设施、工业仓储、市政设施、文物古迹等的位置、规模及与地上设施的关系。
(四)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工程管线综合管沟的位置、走向、断面及形式等;标明地下变电站、蓄水池、供热站等设施的位置。
(五)近期建设规划图:标明地下空间近期建设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和时序。
(六)远景规划图:标明地下空间远景发展目标、方向和功能结构。
第二十一条  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说明。主要是介绍规划背景、分析建设条件、说明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布局、规划指标、建设时序和实施措施。?基础资料汇编包括规划编制依据的原始资料和初步分析评价,其它资料及有关法规文件的名目。?? 
第四章  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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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地下空间规划实行分级审查:
(一)设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报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地下空间规划报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三条  地下空间规划经审查同意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地下空间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  地下空间规划经批准后,报原审查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地下空间规划已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查、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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