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2006/01/23 【颁布单位】 辽建[2006]25号 各市建委、房产局、开发办: 为了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作用,搞好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行业发展,依据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辽政发[2005]21号),提出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附: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意见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CENTER]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意见 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整个社会有序管理的重要社团组织。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主管部门将原有行业管理服务性工作转移给行业协会,使行业协会在为企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监督、对外交往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突出。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工作力度,促进全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房地产诚信档案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房地产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信用管理。依据国家与省的有关规定,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信用行为,搞好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工作。 (二)凡在辽宁省内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具有资质等级(包括临时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都应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范围。 (三)要有效利用征集和掌握的信息资源,对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优良和不良行为,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将诚信档案管理工作与企业资质管理结合起来,从2006年开始,由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为企业出具诚信档案审核和评价意见,为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企业资质年检、晋级考核、专业人员执(从)业资格注册和行业评先创优提供重要依据。 二、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根据行业特点,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律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国家与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行业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对行业各类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加强从业人员信用道德教育,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四、具体组织行检行评和会展活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行检行评、组织行业评先创优活动。组织行业展览展销、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品牌产品推介和企业形象展示工作。 五、开展行业发展研讨和交流活动。围绕行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课题研究和专题论证。组织企业交流经验。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六、有计划的组织国内外考察。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会员企业需要,组织国内外业务专题考察和国内国际同行业之间的交流。鼓励企业学习推广国外创新经验。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