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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征土地增值税作用有多大

2007-8-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6|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7月15日起,上海正式对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开征土地增值税。   近五年来,中国房价如同坐了火箭般的高升,成为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宏观调控问题。从2005国务院的国八条拉开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幕 ...

7月15日起,上海正式对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开征土地增值税。
  近五年来,中国房价如同坐了火箭般的高升,成为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宏观调控问题。从2005国务院的国八条拉开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幕以来,2006年出台国六条,2007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要重点建设面向广大老百姓的普通商品住房。在调控部署上则三管齐下:八部委负责检查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秩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务院参事室则参与房地产政策调研工作,最高检、最高法则在涉及房地产腐败方面出击重拳。一切看起来如在掌握之中,然而事实是房价继续大涨。
  2007年以来全国城市真正对房地产调控出台政策的城市少得可怜。广州出台七项措施,重压房价,博得全国人民好评,马上就有一大堆官员与学者出来批评,典型的言论是“房地产是听市场还是听市长?”南京市政府对商品房采取涨价需要事先审核,一房一价,不得擅自提价,而这样调控房价的政策在舆论上又遭到猛烈炮轰。今年以来,全国670个城市在房价上出台相关措施的不过1/100而已,可见房价要降下来也太难了。
  我们不妨拿中国与外国的房地产调控方式及市场背景进行对比。
  在美国,大多数州每年的物业税是物业价值的1.2%~1.8%,而且房价越高,比例越高,数十年来,这样一个刹手锏一直高悬于炒房者头上。我国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有关部门就一直宣称要研究出台物业税,但至今未见消息。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新加坡为83%的居民提供由政府建设的公屋,香港特区政府也为居民提供了30%以上的组屋。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两项加起来也不足住房市场的5%。
  在房地产贷款方面,韩国政府对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苛刻的限制措施,规定除第一套外,其它的房地产贷款额度不能超过40%;英国则规定不能贷款超过个人年收入的4.2%及夫妻收入的3.5%。我国则是普遍可贷80%,银行的钱似乎成为高房价的“蚁力神”。为了抑制炒房与转卖,韩国政府从2005年起对住房转让增值的部分增收60%的税收。
  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香港特区规定任何人士购买保障性住房,如故意向房屋委员会虚报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2万港元及坐牢6个月,而我国则有许多富人购了经济适用房。
  而上海地税的转让增值税政策仅征0.5%,而且仅仅是土地增值部分,远不是全部增值。即便是全部增值的税率,也只相当于韩国的1/120,减半则是1/240。地税部门看起来是做了房价调控的一件事,事实上只不过是在富人头上弹了一手指头,对大户型超大户型及别墅转让以示惩罚,其实不过是宽纵富人并使其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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