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招商禁用“低价”做筹码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辽宁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出台,《规划》中严禁以土地“低租金”或“零租金”出让为“筹码”吸引招商引资。 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一些地区为招商引资竞相压价,甚至不惜“亏本”协议出让工业用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此现象如不及时制止,不仅破坏了土地市场秩序,恶化地方投资环境,而且一些企业凭借“廉价”而来的土地,大量“圈地”和“炒地”,也直接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时,辽宁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低价标准将于近日制定并公布,今后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将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规划》强调,如果因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目的,即在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防止土地资产流失。”据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谢量雄表示,新制度将从土地供应源头入手,引导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此外,辽宁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操作程序,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着重解决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资为名规避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问题,力争今后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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