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开始到2003年连续三年没有完成计划指标;2004年截止到第三季度末完工面积还不足全年计划的六成……来自省建设厅的这一组数据表明,近年来我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一直处于不达标状态。其间,开发商因利润低而积极性不高、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成为重要原因。 近几年,我省每年的经济适用房实际开工面积和计划建设指标之间总是存在一些差距:2001年计划完成1200多万建筑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400多万平方米;2002年计划完成860多万建筑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300多万平方米;2003年计划目标缩减到近600万建筑平方米,但仍没有完成。2004年前三个季度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有350.4万平方米,只完成了全年指标计划的58.4%。可以说,到年终达不到年初预定的600万平方米目标已是定局。 就经济适用房为何“老不达标”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建设成本高、销售利润低而造成开发商积极性不高是一个重要原因。据省城的一位房产开发商介绍,经济适用房建设从征地开发、建设方式、价格确定一直到销售对象的确定,经过的程序非常复杂和烦琐,而这种无形的巨大“成本”吓跑了不少开发商。同时,利润过低也是开发商兴趣不大的重要原因。根据有关政策,经济适用房利润控制在3%以下,此外开发企业还可以收2%以下的综合开发管理费,加起来只有5%左右的收益,而直接开发商品房的收益率将肯定大大超过这个数字。 另一方面,从目前情况看,经济适用房在销售中也出现一系列问题。其间,由于我省部分城市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有些城市至今没有制定中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查标准和办法,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不明确,对销售对象控制不严,敞开口子卖房,致使有的出售给了收入较高的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反而买不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设计标准过高、面积过大,有的甚至达150平方米以上。还有的个别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享受优惠政策后,按商品住房价格向社会销售,谋取暴利,不仅损害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严肃性,也使部分群众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质产生了质疑。 据了解,按照要求,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科学合理建设,并真正走进中低收入的家庭之中,各地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目前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其间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