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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个高速公路项目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

2004-10-2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7|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浙江省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这是浙江省消除体制障碍,破除准入堡垒、改进投资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浙江省交通厅10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黄山-衢州-南 ...

浙江省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这是浙江省消除体制障碍,破除准入堡垒、改进投资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浙江省交通厅10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黄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诸暨-永嘉高速公路、龙游-丽水和丽水-龙泉等4个高速公路项目向民间公开招投标。4个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
  这次招投标业主就是向社会招投标高速公路的投资者,然后由这些中标的业主对高速公路负责建设、管理,同时也让其在管理中获得经济回报,也就是说“以前政府是高速公路的业主,现在是用市场手段向社会招业主”。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说,随着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全面推进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如何拓宽投融资渠道、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业主,成为影响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落实业主负责制、遏制工程腐败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于今年9月颁发了《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全面推进高速公路业主招投标工程。
  办法规定,凡是具备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投资的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投资能力的多个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投资融资能力的公司与在境外注册的有大型基础设施融资能力的投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都可以报名参加项目业主招投标,也就是说国内的社会资本、国际和国内联合资本都可以参与招投标。办法同时规定业主对项目的收费经营期限原则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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