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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征地疑云:不听话的农民全被“请”上警车

2004-7-1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4|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6月25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 但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堡南村的农民却因为“征地纠纷”而陷入深深的恐慌之中,土地被镇政府“吃”光了,127户人家只剩下21亩土地。公安却一会儿找这个“笔录”,一会儿找那个谈话 ...

6月25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
但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堡南村的农民却因为“征地纠纷”而陷入深深的恐慌之中,土地被镇政府“吃”光了,127户人家只剩下21亩土地。公安却一会儿找这个“笔录”,一会儿找那个谈话,不听话的“请”上警车……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6月25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决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对该暂停的用地要坚决停下来。
孙文盛说,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耕地总量的逐年减少,进一步加剧了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在一些地方,一手圈占农民的土地,一手用地做抵押,到银行贷款,作为寻租的手段。
他还说,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
问题是,堡南村的农民听不到中央的声音,面对日益缩小的耕地,他们听到的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声音:土地是国家的,和你们没有关系。
农民的说法
2004年6月下旬,我们收到一份来自苏北海安县李堡镇堡南村的群众来信,原件照录如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江苏海安县李堡镇堡南村二组全体村民,专程向上级领导反映李堡镇人民政府和堡南村村民委员会在1988年―2003年15年中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不但把我们口粮田卖光而且把我们土地补偿费大部份挪用,由于村民失地又失钱,村民31次举报,经省委书记李源潮批示,至今还是仍无结果。
我组农户127户,总人口429人,除家前屋后的一点自留地,总耕地面积只有180多亩,我组从1988年―2003年的15年中,村民委员会从来未对我组村民公布过土地补偿帐务往来,征地也不跟村民协商讨论,擅自做主,2003年6月份由于村民意识到土地重大流失后面的巨大黑洞,就组织人重新测量,经测量发现政府已在我组实际用地164.583亩,而全组村民只剩下21.3亩,平均每人只有0.05亩的耕地,还在高压线下面和坟地当中。
由于村民呼声大,在村民强烈要求下,村镇两级政府不得不用长达4个月的时间,整理了我组用地面积及补偿情况。
2003年10月11日,由县农工部部长卢俊代表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工部向村民公布了政府在我组用地总计:116.493亩。(但是我们)实际测量的(被)征用地却是164 .583亩,(相差48.42亩),多征用了我组耕地48.42亩。至今,村镇两级相关负责人不(肯)出示多用耕地手续,更谈不上给村民一分钱,情况特别严重的是,在我组实际用地43宗,而发给村民的表上只有30宗,帐目不明。
李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找专业财务人员对我组帐目进行(了)修(清)理,用去4个月时间,而李堡镇副书记蔡来平只给村民一个星期时间看帐,当时只准看、不准抄、派专人看管,县农工部部长卢俊2003年11月10号在李堡农经站楼上,强行要求村民认可他们整理的帐,还说,我现在就向省委汇报,堡南村2组帐目没有一份钱的问题。
农工部部长卢俊向我组村民公布的土地补偿收入情况明细表上的收入,总计:3372362.14元,如果减去存款利息和其它收入589743.62元,那么土地补偿费(我们)实际(应该)收到2782618.52元(有帐无钱),其中还有存款利息和其它收入59万元,不翼而飞,是“挪用”、“借用”、“贪污”,还是公款私存,至今仍无着落。(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内容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在农村就是农民)。
李堡开发办目无国法,又在我组征地2.02亩,实际用地3.5亩,没有合法的建房手续,只有李堡镇城建办开具的《建筑工程许可证》,卖给个体房产经营户杨延才等人(无证)建五层大楼卖给人家做店面房。
2003年5月30日,在我组征地4.19亩,又卖给个体房产经营户杨延才,在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竟然请海安国土资源局和人民法院及李堡镇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500多人,到李堡的黄金地段,车站转盘东南角,多围了我组耕地1.68亩,村民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现在这些干部做事,到底有没有国法,是钱大于法,权大与法,还是法大于一切?村民要求出示合法手续,遭到强制执行人员的威吓,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情况,但是都没有得到完整的答复。还遭到政府长达两个多月的监控,不准上访。
特别是2004年1月12号,在李堡镇政府副镇长徐桃和村支部书记马福余带领下,指示带有黑社会性质和社会闲杂人员300多人到我组再次进行强行交地,徐桃指使其它人打伤我村民六人。公安人员还将我组村民薛成凤打伤,造成了社会极坏的恶劣影响,为此,全体村民在没有其他地方与他们说理的情况下,此行到贵处请求上级政府主持公道,派员速查为盼!
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堡南村二组全体村民
村民噤若寒蝉
村民噤若寒蝉,采访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进行。我们一走进堡南村二组农民李二虎的家,屋里的人就轰隆隆地站起来,欲作鸟兽散,待弄清我们的来意,年长的年少的就都握着我们的手哽咽起来。
大门,乒乒乓乓地关上了,还安排了一个望风的,摄影记者欲拍照,立即激起一片惊恐之声:千万别!千万别……求您了!
是什么事把他们吓成这样呢。
农民李二虎说,耕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我们为了“命根子”把政府“惹”毛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村总人口为429人,耕地总面积只有180多亩。从1988年开始,镇政府就在不让我们知情的前提下,以各种理由圈占我们的耕地,同时又不安排我们的生活出路,到今天,这么多人口只剩下21亩耕地了,你再把理由说得铁板钉铁板,目前的事实是:就这么21亩土地了,人均0.05亩,我们怎么活?这里的沃野原来盛产20多种中药材,每亩年产至少四五千元。
和镇政府的冲突,缘起于黄金地段、镇“新转盘东南角”的4.66亩耕地的归属权。
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1995年镇政府将这块耕地卖给了“益大商业公司”,益大公司应该向“国土局”交纳14余万相关费用,但是没有钱,堡南村干部竟然擅自从我们的“被征土地补偿金”(共三百三十多万,由镇村政府“保管”)中拨出9万余元借给“益大”付款,与此同时,按政策“益大”还应该付给我们一笔补偿金,但是“益大”没给,也没有向土地局领取土地使用证。
照理,“益大”对这块土地的合法拥有性应该受到怀疑。
但是,因为“益大公司”多年来一直没有使用这块土地,县土地局就在征用土地程序尚未结束,村民对这宗土地征用的合法性存有疑问以及补偿协议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将该宗集体土地(实数4.19亩)挂牌出让给杨延才等,从而造成同一宗土地上所有权和使用权交织冲突的混乱状态。
第一次冲突发生在2003年5月30日,因为受让人杨延才在启动该地块时又多圈占了1.68亩,并准备施工,堡南村村民便冲上去阻拦,被政府所派的500多名“强制执行人员”驱散——你问到底有没有500多人?告诉你记者,那天他们吃掉的盒饭就有400多个!
第二次的冲突发生在2004年的1月12日,杨延才再次动土,村民再次阻拦(因为他多圈的土地还是不还),这次公安和社会闲杂人员大打出手了……
李二虎刚说到这里,在场的5名妇女便纷纷上前诉说被打经历,她们的年龄依次是36岁、50岁、51岁、64岁、66岁、69岁,病历卡上记载的伤势分别是胸前区、左大腿青紫;腕关节淤血;右前臂青紫;左手背青肿;左环指青肿;右肩关节淤血。
按村民王大田的说法,正是这两次冲突,引发了全体村民要求彻底核查15年来的“堡南村征地史”,彻查的结果是发现他们被当地政府“玩弄”了整整15年——
1.李堡镇村镇干部涉嫌代行省政府职权(审批)农用地转用。
2.干部隐瞒土地补偿款项,(两级审计差额)59万余元去向不明。
3.村干部长期违法圈地,少征多用,非法占用地的“补充协议书”从不公开,其款项也不入帐。
4.为转移资金,虚构了海安大地上根本不存在的“姑娘村”和“富贵村”户头。
5.严重违反征地程序,长期以来征收土地不公告,“黑箱操作”,即使是1999年以前的“老土地法”也规定“受让人”要与农民签定“协议书”,但是这类文书,镇政府一份也拿不出。
6..涉嫌挪用农民“委托”政府保管的土地补偿金,至今没有归还。
在堡南村,最令村民们彻夜难眠的正是“补偿金”问题上的“变戏法”,国家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堡南村历年来的补偿金总额为3372362.14元,但自下发之日起就由“镇政府代为保管”,村民从来无权过问。
1997年,政府干部在全体村民会议上宣布:大家的本金(即补偿金)由政府代为保管,存在银行,你们只拿利息就可过好日子了,子子孙孙都不会缺钱花。
于是每年下发“利息”10万元,全村人均300元,这样的发放持续8年后,2003年1月副镇徐桃突然宣布:钱没了。以后也没有发了。
为什么?不是本金没有“动”过吗?
徐桃回答,谁说的?发了8年都是本金!
村民听了立刻大哗:既然是本金,那么第一,本金应该还没有发完,起码还有130万元;第二,59万元的利息哪里去了?
我们“命根子”换来的钱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国家规定“3个月内全额支付”,为什么要拖8年,而且突然“没了”?
整整三个小时,采访现场像开锅一样,但是散会的时候,人人屏息蹑足而去,且相互叮咛:千万不要说出去!
主管部门的声音
土地纠纷的主管部门应该是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局对我们的接待相当冷淡,潘主任说没空,局长也没有空。
耕地保护科科长陆忠毅谈了两点:一,问题是由来已久的,去年开始激化。省里县里都很重视,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对此事专门作了批示,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调查组来海安调查,对堡南村15年来征地和补偿安置以及收支情况,逐一核查,并有基本情况报告。
二,堡南村村民已经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把县政府和镇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致省信访局的“苏国土资函246号”中,调查组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是这样的——
一,确有批地手续不全和违法圈地现象,先后共30个项目征用土地,共计125.9亩,主要用于小城镇公益事业、工业用地、生活用地等,其中手续不规范的有4个,用地22. 68亩;批少用多的有5个,多占地9.41亩(含转盘东南非法圈占地1.68亩)
二,土地补偿费按原《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村民协商一致的意见,逐年发放到户累计发放了一百零八万六千一百七十元,平均每年十万八千五百七十元,全村年人均339元。但是确有12户每人每年的补偿金低于70元。另外,历年来用于村公益事业二十三万六千一百二十一元。
三,迄今堡南村仍有土地补偿金及利息收入等帐面结存一百五十七万二千六百零六元,除被村组经办人擅自借出11万6千5百元至今未收回外,其余仍实行“村(组)有镇管”。
四,确认引发规模冲突的案由是“转盘东南违法多圈地”,案发后群众要求公开历年来被征用地和土地补偿收支情况,但村镇干部只提供了32亩有批准手续的用地统计表,致使群众怀疑征地补偿费大部分被村干部挪用、贪污。
处理意见——
堡南村群众反映问题与事实有出入,但在征(使)用土地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经与海安县政府研究决定
1,对擅自圈占、少批多用以及未办合法手续的32.09亩耕地由县国土资源局补办用地手续。
2,责成镇政府对擅借补偿金追缴到位,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月1日,新民周刊和海安县李堡镇副书记蔡来平取得了联系并作了录音采访。
…………
记者:我们去了李堡村,之所以没找你们,是因为听说6月23日去你们那里采访的江苏记者发生了被抓捕事件,我们怕耽误时间回不来。
蔡来平:对于真正的记者我们是欢迎的,但是对于假记者,我们是要注意的,那是个假记者。
至于和农民的冲突,由头是“转盘东南”那块4.66亩征用地,1995年被益大商业公司征用,拟作商业仓库,是南通市批的。
记者:批文手续齐全吗?
蔡来平:手续是……手续是肯定是全的。
记者:公示吗?
蔡来平:公示嘛,按照当时的土地法规定……我呢作为分管的负责人,刚刚管(这件事),对当时究竟应该公示不应该公示,有没有公示,权威部门会有答复的。
这块耕地呢,处于我们镇的核心地段,早就被列为建设宜留地,从1996年开始就不是这个村(堡南村)的农业用地,也没有作为承包土地发包给相关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和我们这里的建设需要,两年不用,就可以被国土部门收回,然后公开出让,去年我们这里的8个农民按国土局的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去国土局取得了这宗土地的使用权,也办了手续,但是老百姓不让他们施工。
这几年,由于我们镇的公益事业和金融啊、什么交通啊、企业啊的(需要),在这个村里啊所征的土地确实比较多,目前老百姓啊剩下的土地是不多了……于是去年他们去省里上访,我们省委李源潮书记的确有个批示,非常重视,省国土厅领导陶培荣亲自带队,会同省市县各部门到李堡调查,调查结果和村民反映的情况有很大出入,只有少数征地单位没有办理正当手续,而且所有征地单位对老百姓的补偿都已经到位了,还比国家规定的金额高很多。
记者:据说,马福余当年借款给征地单位“益大公司”,后来“益大公司”瘫痪了,你们就动用“转盘东南”的征地款为李堡村村支书马福余个人还款?
蔡来平:……当年马福余是借了20万元给“益大”……
记者:是他个人借款还是公款(代为保管的补偿金)?
蔡来平:……哦……这个……哦……他是……马福余借了20余万给“益大公司”,后来“益大”的老板“进去”了,马福余追款意识比较强……反正经县里同意,最终将手续(语音不清)抵押给马福余,谁用地谁就还这个款子,是用了政府的名义……这个钱就是这么定的,现在还没拿到钱呐。
记者:村民反映“少征多用”是怎么回事?而且没有“补充协议书”?
蔡来平:……你说的这个“补充协议”,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们丈量的(征用地)老百姓不认可,老百姓丈量的(征用地)我们也不认可,最后我们请了安徽的专业丈量队用仪器丈量……
记者:有没有“少征多用”现象?
蔡来平:……有是有的,比如征了3亩,用了5亩——我说的都是“比如”啊,数字并不确切,但是事后都是按实际面积给予补偿的……
疑云重重
2004年6月23日,堡南村的村民代表和镇政府有过一次坦诚的对话。
对话会上村民列出14个疑问请蔡来平回答。
村民代表:按规定,就算追认“少征多用”的合法性,也得有“补充协议”,请问,这么多年了,“补充协议”在哪里?请出示。
蔡来平:县里会有结论的。是有“少征多用”和“不征就用”的现象,但是,都按实际使用面积作了补偿。
村民代表:都按实际面积补偿了吗?“同庆公司”为什么没有补偿?
蔡来平:……(无语)
村民代表:我们的补偿金17万6千元和农业税什么关系?
蔡来平:这笔款子存在某化工企业了,每年付17000元利息。
村民代表:制表都要凭据,比如发票、交款凭证。但你们公布的“堡南村征地补偿收入表”和“堡南村财务收入表”,凭据在哪里?为什么不出示?
蔡来平:待查帐后公布。
村民代表:这么多年来,我们的耕地是怎么转让的?凭据在哪里?“转盘东南”多占的1.5亩是怎么转为商业用房的?
蔡来平:经测不足1.5亩。房产开发不是我管的。
村民代表:你们的测量为什么和我们的测量不一样,相差那么大?
蔡来平:可以再测嘛。
村民代表:征用我们耕地的单位,我们认为有43家,你们却认定30家?而且实际征用数字相差46亩,为什么?
蔡来平:相差13家?46亩?1988年前的还是1988年后的?
村民代表:涉及到非法占用的32亩政府怎么处理?
蔡来平:罚款。罚用地单位。但如果是修马路的,可以补办手续,补偿金和老百姓无关。
村民代表:根本不存在的“姑娘村”和“富贵村”为什么有银行帐号?怎么回事?
蔡来平:……姑娘出嫁了,就要迁出户口,但有的姑娘不愿意迁户口,我们就要她们交钱5千元。
村民代表:这么多年了,钱呢?帐呢?
蔡来平:……(无语)
村民代表:我们的村支书马福余倒卖土地而占有24万元土地款,怎么处理?
蔡来平:还没有解决。暂时不结。
村民代表:这么多年来,村干部有没有每年拿征地单位的劳务费?
蔡来平:我不好回答。
村民代表:“居会计”非法借出我们的补偿金牟利,怎么解决?
蔡来平:已报案。
村民代表:关于我们的土地补偿金,你们发给的表,2003年6月发的记录了利息51万元,2003年9月补发的表却把这项记录抹去了,内容性质完全一样的表,为什么这一项记录不同?我们的存在你们那里补偿金到底有没有利息?
蔡来平:……(无语)。
对话会不欢而散。
数日后,一群年过花甲、蓬头垢面的老农妇告诉我,和当地政府的“对帐”非对下去不可,其中的“猫腻”实在太多,她们恨死了那些征地单位,因为他们没有一家和农田建设有关,却把她们的命根子地“抢去了”,每年只给人均300元的补偿金。
但是现在她们却必须忍气吞声地为那些征地单位的包工头扛水泥,扛砖头,扛预制板,扛一包水泥(100斤)是1毛钱,大家还抢着干。
“没办法,总得活下去啊”!67岁的张红花、65岁的隋可珍、63岁的王桂花背部贴满了“伤筋膏”踽踽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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