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国房地产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邀请国内数十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开发商和业主等各界代表,共同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诚信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代表们普遍肯定了房地产市场缺乏诚信的现实,认为诚信的缺失已经危及到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他们呼吁:尽快在房地产市场建立诚信体系。 各抒己见说诚信 “既然是研讨会,我就开诚布公地谈谈我的想法。我不太同意杨会长关于取消期房销售的建议。” 会议开始没多久,北大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崔建华就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杨慎,就期房销售,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辩。 这种不同观点的交锋使得今年的研讨会注定不流于形式。研讨会一开始就进入近身肉搏。务实成为会议的主旋律。 记者注意到,本次研讨会的几个主题有着高度的统一,几乎都集中在非诚信经营现象的原因和危害、2003年出台的法律法规对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影响、法律法规落实问题、今年将出台哪些法律法规上。北大崔建华的质疑和消费者代表舒可心的痛心疾首把会议推上了两个高潮。 当中房协城市开发委员会秘书长王平从政策解读地产市场诚信问题时,业内人士估计也许又要出政策了,因为向来是“研讨在前,政策在后”。 这个为消费者节日准备的研讨会,对开发商也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中远地产、中坤地产和珠江地产的负责人都专程赶来,意图“取经”。 投诉量居高不下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3年十大投诉领域中,房地产方面的投诉位居前列,并呈快速上升之势,在有些地区甚至跃升到首位。而在2002年,仅北京市消协受理的投诉案例就达13000余件,同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共受理了10612件商品房申诉。此比例在2003年不断上升。 据介绍,商品房质量问题是投诉的最主要问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记者反映说,2002年商品房质量投诉有9300余件,到了2003年就达到10000余件。投诉的问题主要为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3年受理的10612件商品房申诉中,质量问题居然占了总申诉量的43.19%。 此外,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商品房合同违约状况同样十分严重。有关人士介绍,开发商擅自单方面更改合同,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规划设计,改变一些建筑材料以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用途等。还有延期交房,不及时提供暖气、煤气、宽带等。定金退还难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据北京市项目统计,今年商品房群体投诉占40%以上。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明透露,群体投诉近年有明显增长。“几十户一百多户是经常的,最多达到几百户。”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房产交易中是当然的弱势群体,所以社会应当建立一种机制来制约强势的开发商,保护消费者。 开发商信用缺失 据了解,由于制约制度和开发商本身自律存在问题,在北京乃至全国,无信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滕佳材指出,在国内,房地产虚假广告问题十分严重,2002年市消协收到500余件关于这方面的投诉,2003年猛增到830多件,同比增速高达34%。 据了解,国内虚假广告有多种形式,无资质售房是其中一种。知情人士介绍,北京周边地区有一些村委会、镇委会或者乡政府,在农村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并违法向城镇居民销售房屋,但在部分承建的房地产商所发的售楼书和广告当中则理直气壮地声称,这些房子是属于北京市产权的经济适用房。除无资质售房外,炒作概念、绿化不符合标准、面积缩水、多算公摊面积等也较为严重。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滕佳材表示,虽然去年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就虚假广告发出一个司法解释,指出关于广告中描述详细的具体的承诺可以作为合同的一个部分,不兑现承诺就等于不履行合同。但该司法解释在执行当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广告陷阱仍然比较严重。据滕秘书长介绍,2003年合同争议的投诉达到2900多件,比2002年上升30%。同时,虚假广告还对有资质的合法经销商和开发商也是一种侵害,对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扰乱。 珠江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程新华先生对此深有体会,他表示有资质、负责任的开发商希望政府应该营造一个好的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环境。市场规范了,消费者才会成熟,发展商才会自律,“因为我们在北京投资也很大,我们担心北京投资环境问题会受到影响。” 此外,与会代表还告诉记者,物业管理纠纷、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也是大问题。业内人士指出,必须从法律上明确施工单位的法律地位,并加强对质量的监管。 政策推动诚信 从121、18号文件到11、33号令乃至近期出台的4号令,国家的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和整个市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房协城市开发委员会秘书长王平从政策方向解读了房地产市场的诚信问题。他表示,去年18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住宅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建筑单位。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规定今年4月1日起承包工程禁止再转包,最后还指出保险公司将推出住宅质量保证保险。这样,方方面面,在房屋质量上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王平提出,保证房屋质量只是开发商诚信的浅层次体现,更深层次的体现则要从源头做起,从深层次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深层次保证老百姓住宅的保值和增值。比如说现在建的住宅,住进5年以后,就已经不能满足需求,这样的房子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也不能体现开发商的诚信。 业内专家指出,特别是4号令,将5个缺口一并堵上,虽然“黑市”难免,但是至少传递了一个信号,土地交易、政策披露、市场运作等环节都在向透明化发展。 诚信体系不是一日能建成的,它的建立需要各界继续努力。 据王平介绍,2001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北京房地产开发促进会三个协会在北京组织倡导企业销售放心房。当年北京市有31家房地产企业参加。去年,参加这项活动的企业达到78家。今年估计还会更多。 建立诚信任重道远 诚信机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毋庸置疑,但建立之路无疑是漫漫长途。 对于如何建立诚信体系,各专家向记者提出了各种建议。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滕佳材认为,要完善保护购房消费者配套的法律法规,并对经营主体、广告宣传、房屋面积、房价构成等制定充分体现公平、诚信原则的严格统一标准。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增加行政机关,检测制度在标准诚信方面的透明度,以利于社会监督。他还提出,要分阶段曝光一些大案要案,对房屋面积的测量和质量检测单位,实行严格监督,实行资质认证,明确其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杨慎则列出了一些令人大吃一惊的数字:北京有2967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中一级资质38家,二级资质80家,三级资质78家,四级资质25家,有等级资质是221家,占7.3%。也就是说,92.7%的企业是没有资质的。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刘小平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第一,关注生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第二,加强建材监管;第三,要建立行政、社会中介、司法等协调的机制;第四,建立更加完善的司法解决途径;第五,建立消费者申诉情况的披露制度。他发出呼吁,“合理披露这个制度,该垮台就让他们垮台,这样公平合理地保证一个公平竞争的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