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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企业收费办法明年元旦起开始实施

2004-1-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0|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中国房地产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对于物业管理费用是采用包干制还是酬金制?鉴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不少读者打电话或来信咨询这一问题。专家建议,商办楼、高档商 ...

中国房地产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对于物业管理费用是采用包干制还是酬金制?鉴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不少读者打电话或来信咨询这一问题。专家建议,商办楼、高档商品房住宅小区可以选择酬金制,中低档住宅小区尽量选择包干制。
                 
即将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所谓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所谓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通常,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专家分析说,这两种收费方式各有利弊。据了解,目前本市的住宅小区主要采取的是包干制。因为售后公房小区物业管理费为政府定价,只能是包干制;一些中低档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较低,如果采取酬金制,势必要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目前,在售后公房小区和中低档商品房小区,虽然物业管理服务费较低,物业公司主营业务亏损,但他们会通过采取其他延伸服务来弥补亏损,对业主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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