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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六项措施规范物业管理

2003-9-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27|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8月19日,河南省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对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6项要求。                   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开展学习宣传《 ...

8月19日,河南省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对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6项要求。
                 
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展示物业管理成绩,营造贯彻《条例》良好舆论氛围。在本月下旬集中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对本地已经出台的物业管理有关办法和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条文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制定周严的市场规则和办事程序。
                 
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也要配合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对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收费不规范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要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
                 
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搞好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岗位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建立新机制,推行新制度,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一是要通过资质审批和资质年检等手段,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推动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分业经营。二是各地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在今明两年着力抓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三是要加快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依法行政,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各地要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加大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使其向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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