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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推办公用房免征契税等九大措施

2003-4-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1|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北京究竟能为外地政、企驻京办事机构提供多少方便?开放到什么程度?记者昨天获悉,备受关注的《关于外地政府(企业)驻京办事机构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在人们的期待中已经于4月1日亮相并正式实施。   记者昨 ...

  北京究竟能为外地政、企驻京办事机构提供多少方便?开放到什么程度?记者昨天获悉,备受关注的《关于外地政府(企业)驻京办事机构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在人们的期待中已经于4月1日亮相并正式实施。
  记者昨天已经从北京市经济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c.gov.cn)的“公示栏”中看到了这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在这个对内开放的新政策中,这些开放措施包括,外地政府或政府部门驻京联络处,可根据工作需要为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暂住证》。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驻京联络处工作人员,其子女可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北京市中小学就读。持有《北京市暂住证》的驻京联络处工作人员,其子女需在北京市入托、上学时,可就近借托、借读至高中毕业,北京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必须接收。
  对于中、西部地区政府关注的在京购置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规定表示,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辖政府部门、地市级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北京一次性集体申请购买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县级政府驻京联络处则不超过300平方米,作为其工作人员临时居住用房。
  该规定还明确,各地政府或政府部门驻京联络处所属、使用北京市牌照的车辆,只要凭北京市经委出具的证明文件,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即可减免养路费。北京市的外事部门也将为驻京联络处提供外事服务。驻京联络处中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暂住证》的人员,因经济技术合作、培训考察等公务需要出国(境)时,也将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审批与办理。据悉,有关机构还为以上有关服务明确了办事时限。
  北京市经委经济协作联络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在4月1日规定实施当天,即有内蒙古科技厅等4家政府部门和东方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批准,还有8家企业从网上进行了注册。在北京已经拥有一家合资公司、一个研发中心的东方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的投资已经超过1个亿,办事处负责人常先生表示,北京为外地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沟通的平台,有了合法的办事处,企业与各方面的沟通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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