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为室内装饰疲于奔命,购房者买房后,拿到钥匙就可搬进家具安居起来。据悉,上海市今年将完成3.2万套全装修房,明年计划竣工10万套,根据市政府《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到2005年,上海市将基本实行新建住宅全装修。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全装修房中的室内装饰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验收标准,由此引发的购房纠纷不断。 两张报告截然不同 李先生用30万元买下了一套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的一室一厅,但当他搬进全装修的新居后,烦恼也接踵而至。装饰上的不少质量问题频频暴露:室内木地板高低不平,摸上去起码有几张报纸厚的差别。卫生间吊灯表面大面积腐蚀,周边压条黑龊龊。客厅、主卧室内墙面明显不平整,有的已掉粉、起皮……李先生找到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并没惊慌,拿出了区房屋工程质量机构盖过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最终李先生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告上法院,法官随即委托享有权威资质的市室内装饰质检站检验,结果12个装饰项目中,竟有6个不合格,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赔偿李先生损失5000余元。 实施意见模棱两可 据市室内装饰质检站常务副站长曹坚透露,像李先生那样,同一套全装修房得出两种截然不同检测结果的笑话,该站最近已碰到过数起。 那么全装修房装饰质量是否有专门的验收标准呢?记者查阅了今年9月23日市住宅发展局制定的《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其中只载明:“装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但是究竟是照国家标准还是上海市标准验收,《意见》有点模棱两可。 两种标准发生“冲撞” 随后,记者又查阅了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标准。 今年3月1日实施的《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规定:“考虑到目前我国装饰装修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而某些外观质量问题返工成本高,效果不理想,故允许有20%以下的抽样样本存在既不影响使用功能也不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而上海市1999年3月15日实施的《住宅装饰验收标准》规定:“在判定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项目90%以上合格,则判该装饰项目质量合格。” 仅以毛坯房室内装饰而言,国家标准验收合格的“底线”为“允许有20%以下缺陷”,而上海地方标准规定三个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要“90%以上合格”,曹坚说,两个标准存在不小的“冲撞”,让验收者和消费者都无所适从。 专门标准势在必“订” 现在上海已把全装修房作为今后住宅业的发展方向,而时下老百姓对房屋使用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日新月异,集净水、安保、网络于一体的智能化住宅已步入市场,过去制定的室内装饰验收标准已不能与住宅的发展相适应。有关人士呼吁,为了能让购买全装修房的消费者吃上“定心丸”,制定专门的全装修房装饰验收标准已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