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最近对新疆城市住宅的建造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新疆城市住宅建造设计中存在5大误区。建设厅日前通报提醒开发商注意,并计划在近期出台相应政策予以规范。 选址不当 住宅的建设位置应该方便生活,居住环境安静、安全、优美、舒适。但近几年,一些开发商瞄准市中心,见缝插针,纷纷建起住宅区。 这些住宅区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虽方便,但存在交通拥挤、环境嘈杂、污染等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同时,市中心建筑密度过大,也给城市设施带来巨大的压力。为此,城市规划部门今后将对市中心住宅的建设进行控制。 间距不够 国家出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住宅间距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开发商为多建房,住宅间距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致使低层居室基本得不到日照,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出现暗厅 为增加住宅容积率,近年来,新疆一些城市的住宅采取“大进深”设计。按规定,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平方米,但有些“大进深”住宅无直接采光的暗厅面积大于10平方米,甚至达20至30平方米。 还有的住宅所有居住空间均不朝阳,这在北方寒冷地区是不应出现的。总之,目前的“大进深”设计住宅多为超出规范建设。 面积过大 对于三口之家来说,七八十平方米的居室就可以满足需求了,但目前新建住宅却有越来越大之势,许多开发商要求每户建筑面积设计为100至200平方米,这不符合目前新疆大部分居民的消费水平。因此,提倡多建建筑面积在70至80平方米的标准住宅。 底层商铺 一些开发商为了取得更多的利润,将住宅的一、二层建成商铺。其实,住宅与商铺存在很多矛盾。一是商铺应选择较繁华的公共场所,但这不利于住宅的安全、安静;二是住宅下层建商铺比较复杂,既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又增加建筑造价。因此,住宅最好与商铺分开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