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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威被打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与去年以来北京市各新建小区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愈演愈烈的大背景密不可分。从去年6月中国第一商城的业主被物业公司的保安打伤开始,到这次本报记者杨威被中创物业公司有关人员群殴,少数物业公司越来越猖狂,越来越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谁来管管他们?物业纠纷的症结何在? 市房管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服务比管理更重要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获悉我报记者杨威被中创物业管理公司打伤之后,对此事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并就当前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中创物业公司打伤记者的行为首先是非常野蛮的不文明行为,在道德上应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应依法处理。同时也指出,近几年来北京市物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是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质量有待规范和提高。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一些物业管理企业还达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的标准,多收费少服务、光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在一些物业公司中存在。 三是物业管理观念有待转变。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要从传统的“管理”意识转变为“服务”意识,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业主也要认识和理解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记者郭晓军) 物业纠纷愈演愈烈(新闻背景)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从1995年至今的6年多时间里,市消协受理这类案件达上千件。去年更是房地产投诉的高峰年,仅上半年就有200余件。这其中,物业管理纠纷占了很大比重且有上升的趋势。 1.2001年6月29日,中国第一商城业主被物业公司保安打伤。 2.2001年10月以来,都会华庭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3.2001年12月14日,九龙花园、新华联家园业主房展会现场投诉。 4.2002年1月5日,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成员惨遭黑衣人暴打。 5.2002年1月,天通苑物业纠纷(北京两会期间,业主纷纷在政府网站上投诉)。 6.2002年1月17日,北苑家园保安拳打小区居民。 7.2002年1月18日,因不满物业公司单方面提高车位租金,银枫家园业主驾车封堵道路。 8.2002年3月24日,京华时报记者杨威在采访石榴园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时被中创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群殴,致使其右耳鼓膜穿孔。 行业市场化程度低 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会长于庆新会长认为,接连发生物业管理人员打人事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行业市场化程度不够,没有形成一种市场化的竞争格局,更谈不上优胜劣汰,因而导致一些低劣的物业管理公司有存活的空间。另外,在整个行业的管理上尚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别是在此之前发生的几起物业打人恶性事件,有关部门的制裁力度远远不够。不过,他强调这是很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由于相关部门一直在强调市场应该安定团结,使得一些主要矛盾被掩盖,导致政府的监管和行业的自律没能很好的结合起来,矛盾爆发出来,引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于会长介绍,针对类似恶性事件,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在今年度的工作计划当中,对推行行业自律措施方面有一条特别强调,对于在行业中违反了职业操守和规则的相关人员,将给予提醒,并且在商会所可能的范围内对严重事件和人员予以曝光,在行业内不予录用。 (敖晓波) 物业公司缺乏监督 国家电力公司计量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市政协委员李绍康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缺乏监督,与业主之间缺少明确的权责关系,反客为主,是不断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 他说,有的物业公司根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他可以把小区内的任何公用设施出租收费,对小区内的任何变动,都可以完全不征求居民的意见。有的公司收取物业费后,一些维修工作仍需交费。对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敷衍搪塞,甚至不理睬;有的物业公司为获取更多利润,在小区居民楼内、电梯、绿化区到处设置广告,影响小区面貌和环境。保安是物业公司请来的,他们只对物业公司负责,于是就有了保安殴打业主的事件发生。(江舒远) 物权不清是导火索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物权不清、收费标准不清也是诱发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纠纷的导火索。物权不清造成产权和管理权不清,业主房屋有了问题不知是该找开发商还是找物业公司。因此,他提议,北京应首先建立《物权法》,使产权和管理权严格分开,责任自然也就分开了。另外,他认为还应建立《物业管理法》,使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更透明,更具体,让老百姓的钱花得明明白白。 物管受制于开发商 我国尚未形成规范的物业管理市场。据了解,目前,全国7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或者由原房管所转制而来。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兵”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必然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此自然就会出现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进而往往引发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不满。 没有统一物管法规 最根本的问题是,目前全国没有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各种关系都无法规范。如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怎样的关系,如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进入和退出小区管理,物业管理如何收费,等等,现在都基本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就北京市来说,现在施行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很多方面也已不能适应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