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江西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江西加强规划区私房建设管理

2002-3-1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96|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前,江西省建设厅针对江西私房建设管理薄弱,私房建筑隐患较多的情况,就城市规划区(含村镇规划区)范围内私房建设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并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前,江西省建设厅针对江西私房建设管理薄弱,私房建筑隐患较多的情况,就城市规划区(含村镇规划区)范围内私房建设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并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权必须统一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不得随意分散、下放。已经下放到各类开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要立即纠正。凡在规划区范围内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或三层以上或单跨跨度7.6米以上的房屋,不论投资主体是谁,均应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并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把规划、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关。房屋设计、施工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并接受当地质量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管。未办理相关手续,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在建工程应勒令停工,已建成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不准出租或转让。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切实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私房建造的质量安全管理。对近几年来已经建成的私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整的私房档案。
  对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私房,务必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及时作出处理。房管部门对直管公房要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危房鉴定工作,要加大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居民住房的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