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促进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重庆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 ^^^^^^^^^^^^^^^^^^^^^^^^^^^^^^2001年10月 重点建设拆迁工程一般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城市功能、用地布局、空间结构调整、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工程。它与一般带营利性开发项目的区别就在于具有时问短、突击性强、费用控制严的特点。因此,在实际动迁工作中,必须切合实际、针对其特点,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才能保证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办于93年成立,现有正式职工154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25人,专业拆迁人员60人,是集拆迁、开发、物业管理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房屋拆迁安置专业服务机构。先后实施了近20余项大、中型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工程。其中有在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依仁巷、较场口、群林市场三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长江二桥、黄花园大桥、朝天门广场、人民广场三期工程以及正在进行的嘉陵江复线桥、轻轨等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拆迁。八年来共拆迁安置8587户(其中住宅7157户,非住宅1430户);拆除各类房屋总建面416628平方米(其中住宅266067,非住宅150561平方米)。 在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执行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拆迁;坚持“双服务”的宗旨,即为工程建设服好务,为被拆户服好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我市重点工程的拆迁闯出了新路。下面就我市重点工程的拆迁谈几点作法和体会: 一、以《条例》为依据,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实施方案与补偿标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城市房屋从拆迁管理到实施,从拆迁补偿到拆迁安置作了统一的、原则性的政策规定。但由于重点工程,特别是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广场等建设项目)工程时间性、阶段性、突击性较强,外迁安置量大,建设投资有限。为了减少财政支出,控制成本,就必须以《条例》为依据,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和补偿标准,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是摸清情况。动迁前对片区内所有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按不同性质、不同路段、不同结构、不同用途作分类统计、汇总。 二是按分类情况,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克服补偿上的平均分配,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三是针对重点工程不回原地安置的特点,鼓励和奖励外迁安置,对迁往主城区外的地区安置户,足额享受居面10平方米的奖励。 四是拆迁安置方案与费额补偿标准拟定好后报拆迁协调领导小组论证和拆迁主管部门审批,并上墙公布实施,动迁中严格遵照执行,增加了拆迁安置的法规力度和透明度。 上述方法既维护了拆迁法规基本政策的严肃性,又结合了重点工程的实际,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如黄花园大桥工程由于地处主城区边缘地带,各类房屋结构、用途、类型较多。针对这一特点,制定实施标准时,以砖混结构为基础,按照货币安置补偿标准,临主干线的补偿标准规定为2500-2800元/平方米,临小街小巷为2300-2500元/平方米,其他砖砖、砖木、川斗、土墙房屋每下降一个档次,减200元/平方米,对特殊情况还拟定控制幅度。整个工程的开展,受到了被拆单位的欢迎和理解,做到了拆迁、建设、被拆户“三满意”,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的开展。 二、安置办法灵活多样,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重点工程拆迁,首先是要解决“搬得走”、“走得快”的问题。而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办法是解决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的有效途径。动迁中,我们坚持以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货币安置与互换安置相结合,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安置办法。具体做法是一是现房安置。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采取一次性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予以安置。二是货币安置,根据拆迁范围内同类地段、同类性质商品房平均售价与实拆面积之乘积,予以补偿安置。三是互换与货币补偿安置。在拆迁户与互换户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将被拆迁户所得货币安置款与互换户进行互换安置。四是购使用权房安置。利用社会空置房源解决残、特、困拆迁户的安置困难。 采取上述办法克服了单一的安置方式,扩大了拆迁户的安置选择范围,有效地化解了安置中的各种矛盾。此外,为保证重点工程拆迁和安置,我办在进行各项工程拆迁中,除提前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安置房源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还分别在我市江北、南坪等近郊发展地区征得土地1200余亩,加快外迁安置房源基地建设步伐,作为今后重点工程拆迁相对集中外迁安置的周转房,随时可供重点工程拆迁安置之需。 三、妥善处理市有公房的产权划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重点工程拆迁中最难解决的是市有公房的产权划还问题,按照我市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直管公产房屋,应当按照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而重点工程则由于其性质决定了外迁或货币安置的必然性。因此,对市有公产房屋的产权划还,便给产权人带来了用房屋划还的地域分散不便管理问题和用货币安置产权人与使用人的比例分配问题。我们的做法是:一方面在国土房管局的统一安排下,对集中安置的住用户(包括住宅、非住宅)按产权归属给予集中整体划还;另一方面对不能用实物划还的采取协商给予货币补偿,通常情况为住宅按户计算1-1.2万/户,非住宅货币安置按总额7:3的比例,即使用人占70%,产权人占30%,这样便较好解决了重点工程中市有公产的权益保护问题。 四、抓基础、重管理,促进了正规化建设 一个单位拆迁的实力状况不单是看工程进展的快与慢,更重要的是要看内部基础建设状况是否建立健全了一套系统、规范的管理办法。几年来,我们在实施重点工程的拆迁中,主要重视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双服务”的宗旨,重视人员素质的提高。拆迁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特别是重点工程拆迁,关系到广大住用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威信。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靠政府和法院等司法部门对少数“钉子户”实施强拆;另一方面对绝大多数被拆户耐心宣传、说服引导,以拆迁工作人员的“腿勤、手勤、嘴勤”的工作作风,动员住户搬迁,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给予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安定。此外,平时加强条例、法规的学习,经常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拆迁工作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各项重点工程的开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业务强、素质高、能吃苦的拆迁业务骨干,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拆迁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抓好基础建设,完善了各种制度。根据拆迁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内部操作程序、签字审批以及资料汇总等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了动迁中差、错、漏、重以及各项违纪现象发生。 三是完善了各种操作用表。对现场的各种报表、清册结合实际几经修改,不断创新,目前已研制了一套符合实际,较为完整、规范的从动迁准备到动迁实施,乃至于验收汇审的三大类(静态、动态、结算)共20多种填制表格,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 四是运用现代化工具建立数据库。各项工程拆迁完毕后,资料按规范程序、整理、汇总、存入电脑。做到资料随时可调,随时可查,保证了原始资料完整齐全。为我办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以上是我办在重点工程拆迁中的一些探索性的做法和体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重点工程的拆迁在法规上、理论上、操作上还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去探索完善,可喜的是我们深知在重点工程拆迁上,全国各地都有不少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学习,我们愿在这次会上和会后学习各个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推动和提高我们拆迁工作的发展进程和水平,为加快我市城市的发展建设作出我们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