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制度以来,能够积极转化、落实住房补贴资金来源,保证了市直单位购房补贴资金的足额、按时发放,促进了职工住房消费,这一做法值得广东省其它城市学习”。这是副省长许德立在11月29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的。 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方旋,副市长林行道参加了11月29日的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快广东省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全面建立。许德立副省长在会上强调,住房货币分配事关社会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各级政府一定要抓出成效。 11月29日,珠海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炳宏在会上介绍了珠海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经验,他说,至今年9月底,珠海市已参加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职工有12000多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实施,未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大部分为企业职工;共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总额1.3亿多元,职工利用补贴购房1300套,面积11.05万平方米?平均每套85平方米。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基本上都由政府负担,为保证资金来源稳定,珠海市从多渠道,认真落实、转化补贴资金来源,主要为:1、市财政纳入预算,原用于住房建设、维修和房租补贴的资金;2、市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屋出售;3、机关、事业单位自筹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了珠海市能够足额、按时发放住房补贴。据统计,市区至今已转化、落实了住房补贴资金8000多万元,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购房能力,目前珠海市个人购买住房量已占住房销售总量的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