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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分档征税

2001-11-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2|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京报网讯(记者耿彩琴通讯员何全荣)个人按市场价出租住房如何来交税,市地税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应征收的税率,将按出租收入分档征收,共分四档,税率在4%至7.3%之间。   据介绍,地税局最新出台的通知 ...

  京报网讯(记者耿彩琴通讯员何全荣)个人按市场价出租住房如何来交税,市地税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应征收的税率,将按出租收入分档征收,共分四档,税率在4%至7.3%之间。
  据介绍,地税局最新出台的通知规定,在北京住房租赁市场上,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将按照综合征收率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综合征收率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也需一并缴纳。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房地产坐落在城八区的综合征收率为7.3%,房地产坐落在郊区、县城、镇的综合征收率为7.24%,房地产坐落在其他地区的综合征收率为3.12%。
  在此之前,本市个人出租房屋,要分别交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税种税率都不相同,征收时要分别计算再合并。这次调整使计税过程有所简化,税务人员方便操作,也使出租者更方便地计算自己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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