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统计局、计委、建委(建设局); 最近,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上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1]60号),要求各级统计局、计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部门《关于建立全国重点房地产企业联网上报制度的通知》(国统字 [1999]84号精神,切实做好房地产企业联网上报工作作。我省从今年6月份起已正式联网上报,但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统计局、计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厂企业联网上报工作,计委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搞好此项工作,及时了解本地、市企业联网上报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尽快实现联网上报。 二、各地、市统计局在今年年报前,要对资质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清理。房地产资质等级主管部门在资质等级年检后,应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二级及二级以上企业名单。统计部门在报送年快报时,将清理后的企业名单一并报送省统计局。 三、资质等级主管部门在年检资质等级时,要要求资质等级一二级及二级以上的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当年新增加的企业)配备联网上报所需的计算机、相关设备及软件,尽快实现联网上报。 四,分网站已经开通的西安市,要重点做好企业统计数据的接收、开发和信息发布;要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对于没有参加联网上报程序培训学习的企业,尤其是新增加企业和今年升级的企业,省统计局拟在恰当时候进行培训。 五、各地、市统计局、计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无故未配置设备和不按时上报的企业,统计部门将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计委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作为审批企业投资计划和资质等级年年审中考虑的一个因素。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陕西省建设厅 二00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统计 房地产 网络 通知 ————————————————————————————————— 陕西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1年10月1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