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广西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今年两大工作重点之一,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一个个新兴城镇迅速崛起。但广西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绝大多数城镇,包括一些地级市、县中小城市,都大量出让小块土地建私房,致使城中村、镇中村现象相当普遍。 据钦州市建设局(房产局)、钦州湾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钦州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同志向记者反映,钦州市城区面积并不小,但大小街道两边几乎都建的是二三层的私房,影响城市形象,破坏了城市整体布局和规划;私房建设管理是个死角,国家相关税费流失;老式私房结构不合理,居民住房条件得不到明显改善;政府不能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国有土地资产难以增值;开发商找不到较具规模的开发地块,房地产企业只能见缝插针,抑制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大量小块土地出让建私房,增加了城市发展的困难。 在一些有远见的开发商在全力提升北海房地产开发规模、档次、水平的同时,同样存在热衷于小块土地出让建私房的问题,而且是“遇到红灯绕道走”,变相搞小块土地出让。有的开发商名义上搞住宅小区,实际操作还是分块卖地,炒地皮。所建私房还是二三层的小楼房,严重浪费土地资源。这类小区大片低矮的房屋大多分布于主干道两边,占据了大好的商业地块。北海市一些有识之士强烈呼吁:不能再让小块土地出让建私房继续下去了! 由于小块土地出让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和办法去实施。为此,钦州市提出了按三个层次解决小块土地出让的思路:钦州市城区绝对禁止再批小块土地出让建私房;县城和较具规模的镇原则上禁止,只允许经济较为落后、规模较小的县镇在规划范围部分出让小块土地;小乡镇暂时允许小块土地出让,以利于农民向城镇转移和扩大小乡镇规模。 小块土地出让建私房的管理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需要通力协作。首先从管好土地的源头抓起,把好土地出让关,同时要把好规划审批关、房产登记发证关。发挥规模化、市场化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在解决小块土地建私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