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明年报市人大审议 草拟中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将规范物业收费价格体系 本报记者谭卫平报道本市物业管理将很快有法可依。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上获悉,目前,市政府已要求物业管理部门草拟完成《北京市城镇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讨论审定后,明年报市人大审议。同时,一个针对物业管理收费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也计划在本季度出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情况,主要表现为五大方面的问题,即体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观念问题、市场问题和法律问题。 对此,本市起草的物业管理法规将从以下方面予以解决:一、要确立“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基本模式;二、要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三、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使其能够真正代表业主行使权力、发挥作用;四、完善物业建设和管理衔接制度;五、完善物业管理监督机制,立法要进一步明确市国土房管局是政府的主管部门,以及它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依法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以及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监管。 在物业管理收费方面,本市草拟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明确提出,北京市要建立以“质价相符、优质优价”为核心的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价格体系。主要提出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收费、公众代办性收费和特约性服务收费;二是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三是公共服务性收费分为五个级别。其中公共性服务收费是由业主或者使用人缴纳的,它的收费标准将按照居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状况以及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水平定价,分为5个级别。公众代办性收费和特约性服务收费由委托人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介绍,截至今年8月,全市共有3127个居住区项目,总面积15350.14万平方米,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项目1429个,建筑面积10425.15万平方米,约占总建筑面积的67.92%.到目前为止,全市已通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并取得《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企业达1198家,从业人员近1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