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历时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经纪机构和个人进行的清理规范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据统计,全市共清理规范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企业8052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35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立案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52件,结案26件,罚款32850元,其中,房地产中介欺诈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5件,超范围经营案件13件,其他案件5件。共培训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1000多人;规范注册房地产经纪企业247家(内资242家、外资4家、私营1家)。 这次清理规范中,全市工商机关向清理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发放《中介机构调查表》8052份,收回6399份。通过调查表统计我们看到,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现状是:实际从事经纪业务的企业有948户;继续从事经纪业务的企业834家;申请从事经纪业务设立经纪机构的有438家;在2340名经纪从业人员中,有887人持有市工商局与国有房管局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考试合格证》。截止到8月底,全市经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已有247家。 通过清理整顿市场,有效地打击了房地产经纪合同欺诈行为。如:朝阳分局对北京隆盛达朝阳分公司、北京瑞思凯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房源广告,诱使消费者与其签订信息咨询协议,而后又不提供真实房源,且骗取消费者信息费不予退还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1、主体混乱。经纪机构与房地产中介中的其它企业相互混杂,流动性大。从事经纪活动的,有已取得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合格的、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有超范围经营的房地产企业,更有无照的、从业人员无证的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了房地产中介市场不规范。2、经营行为不规范、大量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其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给消费者规定了一系列义务和责任,却规避了中介机构责任。在房地产租赁中介中,扣留看房押金、定金问题比较突出,在房地产买卖中介中,赚取交易差价的现象较普遍。3、信息陈旧、虚假、不可靠,部分经纪机构在没有核对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以低价广告招揽客户,有的中介机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