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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城镇化进程

2001-8-2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23|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围绕推进城市化进程,江西省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江西省公安厅日前表示,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将大力推进小城镇户口改革。今后,有合法固定住所、基本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有中专以上学历和职 ...

  围绕推进城市化进程,江西省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江西省公安厅日前表示,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将大力推进小城镇户口改革。今后,有合法固定住所、基本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有中专以上学历和职称的人员,投资办企业人员,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申请在江西省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同时取消小城镇“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
  江西省还将放宽一部分人在全省11个设区市落户的条件。凡是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和有一定投资额度的企业投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个体户和兴办实业者;在一定年限内累计纳税一定额度的纳税人及其直系亲属;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都可以在设区市市区常住地落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则可以自主选择常住地落户。购买一定建筑面积的成套住房的,也可办理一户人员落户。
  江西的其他户口迁移政策也将作出调整,如:取消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的结婚年限限制,根据自愿原则准予在配偶所在地落户;对男性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要求投靠子女的,准予在其子女常住地落户;高中等院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在入学后不办户口迁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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