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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发用地另辟新途

2001-8-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26|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本报讯为了缓解经济发达地区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新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可利用耕地不断减少。1985年,广东人均耕地 ...

  本报讯为了缓解经济发达地区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新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可利用耕地不断减少。1985年,广东人均耕地约0.046公顷,1999年底降至0.032公顷,位居全国倒数第一。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耕地已所剩无几。
  目前广东土地后备资源大多分布在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粤西、粤东、粤北地区,它们自身又无力大规模开发。
  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十五”期间广东将进入用地高峰期。据有关部门测算,按每亿元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15.5公顷土地计算,“十五”期间广东年均用地量将超过2.2万公顷。土地后备资源的不足和分布的严重不均衡,使广东新一轮经济发展面临挑战。
  为了既能保障经济建设用地,又保护好耕地,做到占补平衡,去年8月广东省推行一种新型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模式——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即经济较发达地区只要投资在欠发达地区开发新耕地,就可得到新的用地指标。具体做法是,经济较发达的A市出资在欠发达地区的B市开发1万亩土地,A市就可在本市获得3000亩的建设用地指标,而B市则获得资金和开发后的耕地。
  作为易地开发的试点,广州市番禺区和顺德市率先成为投资方,于去年11月分别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1万亩易地开发委托合同,总投资2.2亿元。目前已分两批共15个项目在河源、梅州等地展开,每个较贫困的地区都有1至2个点。到今年5月底,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申请易地开发的市县有8个,面积达15万亩。最近又有广州、东莞、佛山、三水等地提出易地开发1万多公顷的申请,要求用自筹资金补充耕地,做到先补后占。粤西、粤北、粤东地区的市县也积极申请承担开发耕地的任务。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沈彭认为,由于珠江三角洲投资方可以得到补充耕地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和可以转让的建设用地奖励指标,欠发达地区的造地方可以得到资金、耕地、建设用地奖励指标,易地开发补充耕地这一模式实现了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双赢效益,广东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这一做法,以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实现良性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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