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建设厅就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统考有关事宜作出具体解释。 通知指出:考试时间为2001年10月13日至14日,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骨架案例与分析。较以往不同,此次考试还将增加“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报名日期为5月7日至18日,报名地点为建设厅招待所二楼贵州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室。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只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 (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师实务满5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 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师实务满4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师实务满3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师实务满2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同意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主力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师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对于大家关心的费用问题,通知也作了解释:报名费为每人50元,考试费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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