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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2007-11-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3|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实施日期】2004/08/05 【颁发文号】南府发〔2004〕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特别是为“南博会”配套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

实施日期】2004/08/05
【颁发文号】南府发〔2004〕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特别是为“南博会”配套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促进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有力拉动,实现大南宁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经过认真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提出的项目设想、建议、方案选择、评估、决策等,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从粗到细的鉴别和选定。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只有深入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有关法规,熟悉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掌握国内外的市场状况,才能做出科学的项目决策,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实践证明,重视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保证每个建设项目的成功决策、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全面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市的经济增长与投资增长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近几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34%左右,是拉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大南宁步伐,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2-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要达到10�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需要达到12%左右。
  从目前我市的项目储备情况看,难以支撑投资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南博会”从今年开始在我市举办,目前各项配套基础设施离办会条件和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要确保每年有一批与“南博会”配套建设的项目如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是关键,只有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才可能争取到自治区和国家对项目建设的支持,争取包括外商投资在内的各种渠道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才能够顺利推进。
  近年来,我市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加强,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支撑了投资较快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和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主动性;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缺乏统一协调;前期项目储备少;项目前期工作水平和质量不高;项目前期费不足,经费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并采取措施解决,必将制约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进而阻碍经济发展。因此,必须把项目工作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常抓不懈。要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打好整个项目工作的基础,大力争取各种渠道资金和政策的支持,确保每年顺利推进一批项目,逐年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有力拉动,实现首府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重点
  (一)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依据规划提出项目。根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等,经过调查研究和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
  2、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做出初步说明,形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3、在技术和经济方案比较基础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2)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供水、运输条件;
  (3)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4)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5)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配套工程;
  (6)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管理制度;
  (8)建设进度和工期;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
  4、在详细技术认证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做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原材料的用量及来源等;
  (3)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等;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5)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6)总体运输;
  (7)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8)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
  (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0)总概算。
  5、协调落实项目开工前期准备。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电、水、路工程;
  (3)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4)组织设备、材料订货;
  (5)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6)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点
  1、市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
  2、列入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建设的项目;
  3、重点招商引资和申请上级补助的项目;
  4、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分别建立项目库。全市项目完成相应阶段前期工作后,经评审认证,符合相应内容和深度要求的均纳入全市项目库统一管理。项目库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建设三个阶段分别建库。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前期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统筹管理。各县区、企业安排的前期项目由县区、企业进行管理,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
  (二)先咨询、后立项原则。凡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先咨询、后立项”和“先评估、后决策”的制度,项目原则上从全市项目库中挑选。对于“南博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或全市性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评估体系,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组织专家、有关单位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重点论证,为项目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公开招投标原则。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前期经费估算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环节,要经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前期工作承担单位。
  (四)先做前期、后建设的原则。不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纳入当年基本建设计划;凡需市本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不予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投资计划。市级主管部门、县区、企业提出的备选前期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我市发展需要和项目建设条件等进行综合平衡,每年初下达全市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计划,年中下达第二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按照项目前期工作的环节进行分解,明确项目前期目标任务、具体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五)责任制原则。列入全市项目前期工作滚动计划的项目,由领导小组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县区各级部门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对市级确定的前期项目,要齐心协力、全力支持,不允许互相扯皮、推诿责任。
  四、创新前期工作思路和方法
  (一)简化前期工作程序。政府不出资的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书;政府出资的项目中,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改进项目前期工作方法。要用开放的办法来抓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些重大前期项目可以委托区内外甚至有实力的外国研究咨询机构来承担。
  (三)充分发挥规划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作用。要切实做好规划工作,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通过规划选项目,从项目前期工作入手落实规划的目标。
  (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知识培训。适应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紧紧把握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要定期组织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以及项目的土地规划、资金筹措、招投标等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市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
  (一)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建重点办、农业局、水利局、商贸局、旅游局、目标办、信息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宁市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全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常务性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协调组织全市项目前期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的汇报,监督、检查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管理和考核,执行奖惩。对领导小组负责。
  (四)各部门的职责是:按国家建设程序和规定,市发改委审批或审核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按市政府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县区政府负责编制本县区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开展中小项目前期工作。
  六、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
  (一)项目前期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项目前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每年年初领导小组对本年项目前期工作制订目标责任和进行布置,全年对全市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量化考核,年底进行工作总结。对完成得好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从全市基建前期经费中给予奖励;对完成不好的要处罚。
  (二)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督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月听取一次项目前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发改委会同市目标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三)对市重大前期项目负责任的各有关部门、单位,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项目投资超概算、延误工期、设计质量低劣或发生设计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由领导小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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