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2006/04/06 【颁布单位】 扬府发〔200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重新进行确认。经清理审查,现将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下列机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布[各县(市、区)政府所属机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由各县(市、区)政府依法确认]。 一、法定行政机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民政府 仪征市人民政府 江都市人民政府 宝应县人民政府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扬州市建设局 扬州市教育局 扬州市人事局 扬州市公安局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油田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 扬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扬州市国家安全局 扬州市司法局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统计局 扬州市审计局 扬州市物价局 江苏省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扬州市交通局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广陵分局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扬分局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扬州市商业贸易局 扬州市农业局 扬州市林业局 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水利局 扬州市规划局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扬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扬州市文化局 扬州市文物局 扬州市新闻出版局 扬州市版权局 扬州市广播电视局 扬州市卫生局 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扬州市中心支局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扬州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扬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关缉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扬州市粮食局 扬州市国家保密局 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扬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扬州市旅游局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 扬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法定授权组织 扬州市气象局 扬州市档案局 扬州市地震局 扬州市盐务管理局 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扬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江苏省扬州市烟草专卖局 扬州邮政局 扬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国家统计局扬州市企业调查队 江苏省扬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扬州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港口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邗江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江都海事处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广陵分局所属工商所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扬分局所属工商所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工商所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及其所属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所属派出所及消防大队 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所属派出所 扬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所属派出所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渔港监督处 扬州市渔政管理站 扬州市植物检疫站 扬州市森林检疫站 扬州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江苏渔船检验局扬州检验处 扬州市边防检查站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 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扬州市港口管理局 扬州市运输管理处 扬州市纤维检验所 四、行政委托组织 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扬州市农村经济调查队 扬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扬州市纤维检验所 江苏省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扬州市公路管理处 扬州市航道管理处 扬州市运输管理处 扬州市船舶检验局 扬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 扬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