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2001-8-21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65|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针对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就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出要求。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在进行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改造和房 ...

  针对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就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出要求。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在进行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改造和房屋拆迁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客观条件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项目开工前要预先搞好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城市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安全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杆线设置,必须与城市道路建设相协调,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管网和社区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在进行旧城改造、小区改造、道路改造和改建拆迁项目时,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划定保护区范围。同时加强公共绿地特别是行道树的建设和管护。
  自治区政府强调,要依法加强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实行开工许可证制度。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标志,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废弃物、振动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要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集、报送和管理工作,对已竣工的各项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线的有关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报送所属城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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