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尤其是省际边区“口子镇”(与外省接壤的小城镇)建设,增强省际经济竞争,推进农村城镇化,湖北省随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提出了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该市提出,按照“科学规范建镇,特色产业兴镇,二、三产业活镇,农民进城造镇,生态环境美镇”的思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西部大开发、加快发展小城镇和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历史性机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完善功能,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扬边贸优势,促经济发展,树立湖北对外开放“北大门”的新形象。在“十五”期间,口子镇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要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建成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农民富裕、设施配套、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辐射力强的鄂豫边贸明星小城镇。 为加大对口子镇的政策倾斜力度,随州市规定:2001~2005年,口子镇各项税收除上交国家和省级收入以外,全部自留,用于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口子镇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水电附加费、教育附加费、水利集资、防汛费、城镇配套费、排污费等专项配套资金上缴财政部分全部留给口子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口子镇内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按国家规定范围的下限执行,征收标准不能高于外省毗邻县(市);工商户筹资兴建的专业市场、工业小区,税收上实行优惠,各种管理费用一年免收,二年减半征收;口子镇收取的土地管理、城镇管理等费用,上交部分不得超过5%,大头留镇用于开发与建设,工商市场管理省返还部分全部用于市场开发与建设;口子镇境内312、107国道撤除各检查站点,除创建“平安大道”、全国全省性集中整治和堵截交通肇事车辆外,严禁任何单位在国道上拦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名目的检查,做到不查车、不扣车、不罚款,给方便、给政策、给服务;口子镇可在区(市)编委批准的编制数和机构限额内享有内部机构设置权,可不搞上下对口;口子镇建设用地要纳入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并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中重点倾斜、优先安排;区(市)人民政府在口子镇取得的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余下部分用于口子镇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开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从信息咨询、资金融通、项目布点、技术引进、人才输入、市场拓展等方面扶持口子镇,特别是在农业开发、星火计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上,要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市委、市政府成立“随州市口子镇建设综合协调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口子镇建设,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督办口子镇建设的具体问题,区(市)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并实施主要领导挂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