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山东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山东省实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1-9-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47|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日前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为加强家庭居室装修管理,《山东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试行)》从2001年8月3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装修企业不得承接装修工程。   该办法规定,对从事家庭装 ...

  日前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为加强家庭居室装修管理,《山东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试行)》从2001年8月3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装修企业不得承接装修工程。
  该办法规定,对从事家庭装修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申请资质证书除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外,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万元,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工程范围为注册资金3倍以下的装修工程。
  该办法还指出,每日12时到14时、20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产生噪音的家庭装修活动;其他特殊时期(如中考、高考时)必须严禁装修噪音。
  家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并明确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