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拉动全省经济增长,最近,云南省决定采取八项措施,找准差距,重点推进,真抓实干,全力抓好省重点建设,以确保全省全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结合云南实际,认真而有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中央扩大内需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政策措施,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好财政建设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积极吸纳启动民间资金。 ——精心组织,确定专人,推动各部门抓紧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到中央更多的国债资金、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补助、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对已上报待批的新开工项目和预备开工项目,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争取尽快开工,形成投资量。 ——抓紧抓好公路建设、房地产、水利、环保、电力等五个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设。公路建设力争全年成投资超过100亿元;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完成43亿元;水利建设设促进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环保组织实施好40个重要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电力着重抓好大朝山电站、宣威电厂五期、城乡电网改造等建设项目,争取小湾电站、开远电厂、曲靖电厂二期项目年内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完成投资60亿元。 ——建立重点建设主管部门、地区和项目业主的项目责任制,加强协调,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努力完成投资140亿元的重点建设。 ——继续抓紧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全省11个事关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省级重点项目库的建设。及时开工建设一批具备了开工备件条件的项目,争取年内形成投资量。 ——加大国债资金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加大对国债项目、重点项目的稽察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继续清理对投资项目的乱收费,整顿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为投资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及时调整投资计划。加强对纳人2001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对投资计划完成不好、资金积压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千方百计集中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对条件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投资计划,尽早开工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实行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制,做好省政府确定的30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工作。抓紧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落实,提高履约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