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4日获悉,省政府已研究,确定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等200个镇为中心镇。 日前,省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全省近期着重抓好200个中心镇的建设。 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中心镇建设用地纳入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土地管理部门优先安排;中心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留给镇级财政,统一用于中心镇的开发和建设;在中心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返还,用于中心镇基础设施的维护建设;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心镇建设;大中城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心镇建设。中心镇要运用市场机制,实行公共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建设投资体制,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中心镇的路子。 中心镇的规划必须由乙级资质以上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并经省村镇规划专家顾问组评审论证。2002年前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毕,近期建设地段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100%。 对中心镇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省每两年对中心镇进行一次考核,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对连续四年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中心镇资格。现在没有列入中心镇的,通过考核符合中心镇条件的,经省政府批准,可调整为中心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