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构建多元化城建投资机制,下力量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使试点城镇的集聚功能和综合经济实力普遍增强。3年来,上庄、白沟、胜芳、鸦鸿桥4个国家级试点镇每年总产值增加速度保持在23.3%以上,财政收入增幅达17.27%。 为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河北省20多个试点镇在农民自愿原则下,围绕降低“进城门槛”、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大作文章。规定凡进镇从事工商业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后,不但原承包地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可以转包、转租、转让方式流转,在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霸州市胜芳镇对规划区内22925名农村人口,分批转为城镇户口,减少了镇区内“人户分离”、“有人无产”现象,适应了经济、社会需要,促进了社会稳定。为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小城镇,河北省综合改革镇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一方面,放开搞活二、三级土地市场,土地收益绝大部分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下力量招商引资,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人士参与小城镇住宅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经营,投资小城镇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最大限度地为小城镇建设开辟资金渠道。 针对一些重镇、强镇政府“小马拉大车”的矛盾,河北省各试点镇还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途径:一是根据城镇化实际需要,健全小城镇政府功能。比如上庄、留史、白沟、胜芳等镇都被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除了明确垂直管理的以外,其它镇一级机构全部下放给镇管理或以镇管理为主;二是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目标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改革小城镇政府机构设置。廊坊市9个试点镇共撤并行政机构113个,减员504人。邢台市10个试点镇的机关干部由700人,减少到432人,精简40%,每年可减少财政开支110万元;三是改革小城镇财政管理体制。上庄、铜冶、鸦鸿桥等试点镇按分税制要求,合理确定了县、镇财政分配关系,每个试点镇每年平均增加可用财力近100万元,增加了小城镇经济发展活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