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优惠政策减轻用地单位负担
摘要: 为调动各市县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江西省从2001年至2005年,将实施优惠政策减轻用地单位负担。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原定县(市、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缴省里的20%部分, ...
为调动各市县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江西省从2001年至2005年,将实施优惠政策减轻用地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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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各市县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江西省从2001年至2005年,将实施优惠政策减轻用地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