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郑州专电从河南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加快25个重点县(市)城镇化进程座谈会获悉:“十五”期间,该省将选择25个县(市)作为全省城镇化重点县(市),从体制、政策及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速推进其城镇化发展步伐。 综合衡量该省109个县(市)现有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及地区平衡等因素,省政府选定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邓州市、灵宝市、潢川县、固始县、新郑市、偃师市、新密市、长葛市、禹州市、林州市、沁阳市、登封市、镇平县、汝州市、临颍县、辉县市、新野县、西平县、长垣县、淮阳县、濮阳县、兰考县25个县(市),作为全省城镇化重点县(市),重点扶持,优先发展,通过5-10年的努力,将它们培育成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中等城市。 基于上述目标,省政府决定给予25个县(市)这样一些倾斜政策措施: 实行更为灵活的户籍制度,扩大城区人口规模。凡在重点县(市)建成区和建制镇有合法固定的场所(包括购房、建房、租房)、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取消对城镇户口的计划指标限制,由县(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直接审批城镇户口。简化户口登记手续,取消城市增容费等各种限制人口迁移的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进城门槛。 简化用地审批程序,促进用地结构优化,积极支持城镇化加速发展。完善土地管理办法,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满足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需求。对重点县(市)用地指标实行省计划单列,优先保证。根据城镇化需要,实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政策,保障城镇建设用地。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县改市步伐。争取5年内,使25个县(市)的县全部达到国定设市标准,实现撤县设市。 深化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城市建设与经营。对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的,可给予减免规费等多种优惠政策。鼓励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房地产、商业区等综合开发。鼓励社会和民间力量兴办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事业。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打破垄断和地区保护,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和外地人口的限制性就业政策。 同时,省里还要给予25个县(市)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从今年起,省里每年安排一定投资,作为启动资金,分期分批安排于重点县(市)城镇化建设。适时调整税费留成分配政策,增强县(市)自我发展能力。重点县(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不再上交省、市,全部留用于自身城区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省里所收的重点县(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县(市)耕地开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