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从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自今年8月陕西开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专项行动至今,全省已有500多家污染企业受查处,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罚。 据统计,在专项行动中,陕西省现场检查各类企业4510家,立案查处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519家,占检查总数的11.5%,目前已结案的有501家。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对触犯刑法的已移交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在这次行动中,全省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和给予通报批评的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22个,已追究处理的责任人73人。其中,对企业法人及有关责任人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6人,党纪政纪处分20人;对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据介绍,陕西省政府对环境违法问题和污染严重的旬阳县、户县、扶风县、府谷县进行了重点查处,现已全部结案。 旬阳县在汉江及其支流建立的13家污染严重的铅锌选矿企业中,12家已被彻底关闭,其所有证照被吊销,全部设备被拆除,另一家也已停产整顿;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5名责任人受到查处。户县8家严重违法造纸企业中5家已彻底取缔关闭,两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拆除设备,责令转产,一家企业停业整顿;其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扶风县4家污染企业有3家被彻底取缔,一家停产治理;5名县、乡级部门责任人受到处理。府谷县两家造成严重污染的水泥厂已全部停产整顿,并受到重罚,2名厂长被撤职,县城19处泡花碱炉及28家电石厂、硅铁厂、水泥厂也已被取缔和停产治理。 此外,对前期抽查中确定的14家重点查处的陕西省其他县区严重违法企业,陕西省也分别给予彻底关闭和停产治理等处罚,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