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县建委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彻底根除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微山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11月迅速行动起来,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再发动、再动员、再部署。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社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搞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1)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超级承接工程业务的问题;(3)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以及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委托监理等违及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4)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偷工减料等问题;(5)坚决纠正政府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不力的问题;(6)大力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活动和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秩序,加强管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标本兼治,推动建筑市场秩序走向规范化。要在学法、普法、执法三个环节上统筹,规划,制订方案,分步实施,使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置于严密的法规监督之下,使建筑市场逐步走上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法制轨道;四是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把这个反映广大群众强烈愿望的工作做好,在微山县创造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的建筑市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为开创建设现代化湖滨城市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