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成都专电《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日前已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这是国内各省、市、区中首次以地方法律形式对涉外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 涉外建设项目是指供外国人、境外人员及其组织居住、工作或经常进行活动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根据《条例》,这些建设项目的选址、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信息网络安全、通讯设备的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经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在省、市、州政府的重要机关以及重点国防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军事管理区等附近规划涉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制距离。《条例》还作出了违规处罚规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宗源认为,这一条例有助于四川省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在扩大开放、加强国际交流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 他还强调说,《条例》不会对当地招商引资带来负面影响。在这方面,西方国家都有明确、健全的法律规定,很多外国投资者也有国家安全方面的法治观念。一些外商来中国投资时,就曾专门询问投资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并声明只看法律、法规,不看政府的内部文件。这表明“法治”的投资理念在国际上已深入人心。加入WTO后,各级地方政府依据内部文件进行管理的老办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了。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将涉外建设项目的国家安全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向着依法行政又迈进了重要一步,将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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