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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彩同志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01-12-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82|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同志们:   这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任务,主要是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工作,交流和推广各地城市规划改革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

同志们:
  这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任务,主要是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工作,交流和推广各地城市规划改革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刚才,烟台市规划局介绍了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的经验,下午青岛、淄博、临沂、莱州四个城市的规划部门还将介绍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的一些好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对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近几年来,全省城市规划行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城市化进程为中心,加强各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不断改进和强化规划管理,增强了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调控指导作用。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较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初步形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近年来,全省规划行业围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着力加强各类城市规划的编制,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等组成的配套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超前服务。一是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确立了跨世纪的城镇发展战略和框架,为全省城市发展布局、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及区域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在全国省区中是第三个被国家批复的。省委、省政府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制定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将城市化列为山东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战略之一。二是在全国率先完成了109个市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为全省现代化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在新一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许多城市着力优化布局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拉开了城市发展的大框架。青岛市以开发建设东部、黄岛、城阳等新区为突破口,初步形成了“品字形”的大青岛格局;烟台市东西拓展两翼,南北贯通山海,加快五区融合,初步形成了山、海、城、岛于一体的组团式海滨城市框架;济宁市从区域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出发,确定整合济-兖-邹-曲发展优势,建设复合中心城市;泰安市按照城市发展总体布局,成功启动了“时代发展线”新区建设。三是加强了专业规划的编制,省里制定了城市供水、排水、防洪、热力、公交、环卫、消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业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各城市近几年编制完成和深化完善各类专业规划500多项,为科学有序地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四是以城市中心区和近期规划建设地区的控制性详规为重点,全面加强了详细规划的编制。目前,多数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青岛、淄博、烟台、威海、胶州、莱州、蓬莱等市都达到85%以上,较为有效地调控和指导了城市各项开发建设。
  (二)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促进了城市特色的塑造和城市形象的提升。为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突出城市特色,近年来各级规划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推行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制度。许多城市相继作出规定,明确要求一定规模或城市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规划方案征集和专家评审。省里2000年底出台了《山东省城市详细规划方案征集办法》,对方案征集的范围、形式作了规范。一些城市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队伍参与竞争,济南的泉城广场和南部新城区规划、烟台的滨海景观带城市设计等进行了国际招标,烟台市的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率达到了80%。二是组织开展城市规划设计评优活动。从1997年起,先后开展了“三标”(标志性地段、建筑群、建筑物)评优、详规试点项目评优和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繁荣了规划设计市场,促进了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理论、方法的创新。三是强化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以资质管理为核心,加强了对规划设计单位的指导和管理,许多城市制定了规划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促进了规划设计单位素质的提高。四是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实施。各地十分重视“三标”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一批精品工程脱颖而出,如青岛的东海路、香港路,烟台、威海、蓬莱的海滨大道,济南的泉城广场,东营的新世纪广场,德州、聊城的湖滨地区,荣成的步行商业街等等,都在塑造城市整体形象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为营造城市特色空间环境,威海、德州、蓬莱还开展了整体城市设计。五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省人大1997年底通过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省政府1999年公布了345处历史优秀建筑,促进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历史文脉的延续。16个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都编制和实施了保护规划,各地对历史优秀建筑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较好地保护了传统风貌。济南市聘请清华大学编制了芙蓉街-曲水亭街保护规划,正在着手实施;青岛市出台了《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老城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传统风貌更为突出;烟台市对烟台山公园进行了保护性整修,精心编制了所城、朝阳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聊城、泰安、淄博、潍坊、青州、蓬莱等城市,在这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城市规划法规建设和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保证了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近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法规建设,一手抓规划管理,通过依法行政促进规划工作上水平。一是加强规划立法,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法》实施以来,省里出台了3项地方性法规、2项省政府规章和45项部门规范性文件,各市县仅1995年以来就制定了近500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走在了全国前列。二是以“一书两证”的核发为中心,加强规划统一管理。各地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和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土地利用和一切建设活动逐步纳入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一书两证”的核发及管理程序、文书都更加严格规范。今年省里又实行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在7个市县试行了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执法程序和文书。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规划区内村镇的规划管理正在逐步理顺,规划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将原下放给城阳、黄岛的规划管理权重新收回,淄博市和烟台市采取了区级初审、市局终审发证的管理模式,保证了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城市规划批后管理和监察,严肃查处“双违”行为。为保证规划实施,省建设厅、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了两次全省性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省人大、省政协也多次视察了规划法规执行情况。许多城市制定了针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建设工程动态跟踪监察制度,济南、青岛、潍坊等市成立了专门的城市规划监察支队。许多城市的规划部门与建设、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了大量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提高了查处力度和效率,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
  (四)城市规划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工作机制。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近年来全省城市规划行业在规划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些成功路子。一是超前编制规划,促进规划与建设项目的结合。全面开展了“十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超前安排好具体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确定项目的规划建设时序,同时每年都超前提出第二年的重点城建项目。2000年全省确定了265项重点城建项目,都超前进行了规划编制,大部分已开始按规划组织建设;今年又确定了169项重点项目,多数已完成了规划编制,正在组织实施。这个做法,切实发挥了规划对建设的超前指导作用,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二是在城市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提高省会城市的规划建设水平,省里成立了由省市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省会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青岛、烟台、潍坊、德州、临沂、日照等城市成立了由领导、专家、市民参加的规划建设委员会,对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进行研究决策,有效地避免了规划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努力深化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从1995年起,烟台市规划局在规划行业率先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淄博市规划局实行了规范化管理,青岛市规划局推出了公示制,近年来这些做法得到了进一步深化。烟台市规划局自1997年7月起实行了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审批前公开展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市民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审批后再公开展示,并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竖立公示牌,进一步扩大了城市规划工作的透明度;青岛市规划局以改革审批程序为突破口,实行了一个窗口办文制度、处务会和局长办公会两级集体会审制度、行政管理公示制度、规划公示制度、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使规划管理由“暗箱操作”转变为“阳光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强了城市规划分级管理。为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实施规划的随意性,省里通过立法,对大型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对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实行分级审查,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分级发放;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实行分级审查。在这方面,临沂、寿光、莱阳、龙口、招远、滕州等城市做得比较好。五是加强了规划行业作风建设。烟台市规划局通过实行服务承诺制,获得了全国建设系统文明窗口称号。淄博市规划局实行规划管理目标责任制,有效改善了机关作风,在该市党政机关行风评比中一直名列前茅,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青岛、威海、胶南、蓬莱、荣成、莱州等城市实行了建设项目报建窗口制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报建单位和个人。威海市还制定了严格的错案追究和业务考核制度,树立了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市规划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问题,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还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控制性详规的覆盖率和深度不能满足土地批租和规划管理的要求,而且控规编制的数量和质量很不平衡。二是规划设计市场开放度不够,秩序不规范,尚未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有些城市人为封闭市场,搞地方保护,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的提高。三是规划管理程序不规范,透明度低,规划实施存在随意性,规划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和规划区内的村庄仍然是规划管理的薄弱环节,给违法建设以可乘之机。四是城市建设缺乏特色,艺术质量亟待提高。有些城市不注重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文化品位的提高,有的盲目跟风,不切实际地搞大广场、大草坪,刮“欧陆风”,损害了城市的特色形象。五是规划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工作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规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改进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城市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发展城市的战略、建设城市的纲领、管理城市的依据,是城市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手段。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是做好规划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我省正在再创发展新优势、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城市规划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国际化的趋势,使得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决定着一个区域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水平。如何确定好城市发展战略和职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继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是规划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第二,我省城市化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大规模的城镇建设方兴未艾,正是优化城镇布局结构、营造和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关键时期。如何提高规划工作水平,搞好超前服务,适应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需要,充分发挥规划对于城市资产经营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是规划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加入WTO以后,对政府的运行规则和办事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规划是典型政府职能,如何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坚持依法行政,是规划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第四,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要求,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规划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如何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规划行业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第五,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城市规划工作都越来越重视,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大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着城市规划建设。规划工作面临十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也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城市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改进和加强规划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城市化为中心,积极深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依法强化规划管理,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搞好超前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推进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此,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超前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不断优化城镇布局结构。
  城镇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城镇布局结构决定着城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经国家批准,是调控全省城镇发展布局的法定依据,下一步首先要抓好省体系规划的实施。要按照“两大中心、四个层次、五条轴线”的总体格局,突出把大城市做大做强,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省里重点抓济南、青岛,各市集中力量抓中心城市,各县抓县城和中心镇,进一步优化全省城镇发展空间结构。省里要抓紧制定出台《〈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建立全省城镇体系发展的调控和引导机制,特别要调控和引导重大的区域性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切实解决区域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的问题。各市要根据省城镇体系规划,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定位和布局,相互加强协调和协作,统筹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其次,搞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完善。省里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组织编制全省交通、通讯、环保、供水等专业规划,重点搞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山东半岛城市群是我国东部沿海六大城市群之一,它的发展,对全省的综合实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项研究,关系到我省的长远发展,关系到相关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城市间的协调,有关城市要密切配合,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济南、青岛、淄博、济宁、烟台等大中城市,也要根据形势发展,搞好各自的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的目标、思路和重点。各市县要根据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和深化完善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城镇职能、布局和等级规模,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重点,超前编制各类规划,为城市各项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各类规划的编制,满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要按照《山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满足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资金再紧张,也要保证规划编制经费。
  一是着重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编制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和量化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是适应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推动规划管理方式从形态为主的个案式管理向以指标为主的通则式管理转变,减少自由裁量,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要进一步加快控制性详规编制,使控制性详规尽快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建成区,明年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控规覆盖率要分别再提高5个、3个百分点。要切实保证控规的编制质量,提高深度,省里将直接抓一批重点控规项目。有条件的城市要借鉴深圳经验,积极探索法定图则的做法,提高控制性详规的法律地位。需要强调的是,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搞好城市资产经营的意见》(鲁政发[2001]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政府储备和拟出让的地块,超前编制好控制性详规,提出规划条件和附图,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和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以及建筑界限、道路红线、绿地“绿线”、主要出入口、停车泊位、须配套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内容,形成规划图则和文本,作为地价测算、土地出让转让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对城市重要区域、节点、路段和近期要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提前编制好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是抓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做好规划与建设项目结合的文章。各市要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超前研究规划与项目相结合的问题,编制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建立规划项目库,落实项目,确定建设时序,进行投资估算,提出实施步骤,特别要在规划中超前安排大中型基础设施、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同时,要超前提出年度城建项目,搞好技术论证和前期准备,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全省明年共有154个重点规划项目,各地要认真做好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深化完善。要组织力量,抓好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及深化完善,着重抓好城市交通、绿化、停车场规划,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完善,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质量。要抓好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改进规划编制方法,放开和繁荣规划设计市场,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提高城市建设的整体艺术质量,促进城市特色的塑造和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提升。一是开阔和更新规划思路,改进规划编制方法。现代城市已被赋予前所未有的新内涵,不仅仅是工业生产的集聚地、商品贸易的集散地和人流物流的汇集地,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文化底蕴、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等,都已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的城市规划工作者,一定要高瞻远瞩,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体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着力提高规划的前瞻性。要改革城市规划编制模式与方法,吸收经济学、社会学、环境学等多学科专家参与规划编制,积极学习和应用城市设计、结构规划、概念规划等新理念、新方法。
  二是全面实行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制度,放开和繁荣规划设计市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城市详细规划方案征集办法》,规定规模以上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必须进行方案征集,通过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评议,择优确定规划方案。大中城市重要的修建性详规,应邀请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方案征集,有条件的应组织国际招标。要打破地方保护,不得人为地给外地规划设计单位设置障碍,真正放开规划设计市场,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而不能保护落后。要通过引进高水平队伍参与竞争,来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为我省的城市规划建设服务。同时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完善规划设计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把扰乱市场和不具备资格条件的队伍清出市场。要继续搞好城市标志性地段、建筑群和建(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创造更多的精品项目。要继续开展好评优活动,带动全省规划设计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保护和突出城市风貌特色,提高城市建设的整体艺术质量。现在,许多城市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忽视城市特点、布局和结构,忽视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建筑风格雷同,特色越来越少,甚至将有特色的景观和建筑也破坏了。这是很大的教训。各城市都应根据自己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明确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继承和保护好城市的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使之流传后世,永续利用。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保护好历史建筑本身及其周围的整体空间环境,延续历史文脉,以和谐的空间体现传统风貌特色。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形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是增强城市建筑群体的艺术效果并使之与功能相协调的城市规划手法,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美化城市景观。编制各层次的城市规划,都应充分运用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创造亲切、和谐、宜人的城市空间环境。各城市在编制中心区、主干道和滨水、沿海、依山地段的详细规划时,必须做好城市设计。要学习大连、威海、蓬莱的做法,对城市进行整体形象设计。省里要抓紧出台《山东省城市设计导引》,以加强对各地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
  (四)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推进规划管理的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而规划又处于龙头位置。现代经济生活中,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使城市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环境得到保障,以便为各种经济活动的协调提供秩序。总的看来,我们的规划管理目前还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加入WTO等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在不少地方规划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规划管理必须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的要求,与时俱进,加快改革。在改革方向上,一定要遵循公共利益最大化、依法行政、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三条原则。烟台、青岛的规划管理改革正是符合了这三条原则,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一致好评。推广烟台、青岛的经验,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化、法制化、公开化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既是这次会议的主题,也是下一步全省规划行业的紧迫任务。大家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把城市规划管理改革抓紧抓好。
  第一,要全面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促进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烟台市规划局的典型经验,在规划编制、审批和项目选址、审批、批后管理、违章查处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的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管理工作各环节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尽快付诸实施。规划公示制度,明年上半年要在全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推开。届时,省里将组织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第二,要加快推进城市规划管理政务公开,促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公正、廉洁、高效。青岛市规划局的改革,是从根本上解决规划管理问题的有力措施,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做法,符合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各地要在实行规划管理公示制的同时,深入学习青岛经验,加快推进规划管理政务公开,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限时服务,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政务”,既提高规范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又从制度和机制上遏制腐败。规划管理政务公开,明年要在48个设市城市全面推开,有条件的县城也要积极实行。
  第三,要加快建立科学民主的城市规划决策体制。目前,城市规划从编制到审批和实施,主动权和决策权过多集中在我们规划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还使矛盾过多地集中在自己身上。李春亭省长在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三结合的规划决策体制”。大家要增强大局观念,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正确对待本部门权力与利益的的调整,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建议,积极促成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立,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四,要加强城市规划分级管理和层级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城市规划是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要从全局高度抓好管理和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实行分级管理,严禁越权审批。需要强调的是,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对城市行政中心及广场规划建设加强调控和指导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87号文件),按规定报批相关建设项目。要强化层级监督,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导,及时查处和纠正下级部门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当行政行为,促进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五)依法强化规划管理,切实树立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规范、严格、高效的规划管理,是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关键。规划管理抓不好,编制的规划再好也等于一纸空文。一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规划法规、规范的制定工作。目前,少数领导在城市规划建设上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盲目决策,甚至擅自修改规划。这个问题,单靠当地规划部门很难解决。为此,省里要抓紧制定出台《山东省城市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减少乃至避免地方领导对城市规划建设的瞎指挥、乱干预。为降低规划管理的自由裁量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里还要加快《山东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改完善,尽早公布实施。各城市也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拓宽规划管理覆盖面。各地规划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呼吁,强化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不能随意下放规划管理权,已下放的应尽快收回。要按照省政府鲁政办发[2001]96号文件的要求,抓紧把各类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水源地、城郊风景名胜区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也应纳入城市的集中统一规划管理。要把强化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摆在突出位置,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土地投放总量和投放地块选择的引导与监控,防止因超强度开发而破坏城市功能、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城乡结合部、规划区内村庄是规划管理的薄弱环节,要针对其特点采取灵活有效的监管措施,尽快扭转规划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被动局面。
  三要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李春亭省长在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随意变更,决不能因为城市主要领导同志更替而随意变动既定的规划。城市的一切建设都要严格遵守规划,量力而行,逐步实施。”要继续加强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各级党政领导的规划法制意识。规划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坚持原则,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依法办事,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一些公众关注的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理,该拆的拆,该罚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着力加强城市规划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切实转变行业作风。
  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规划队伍,是做好规划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委会的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规范规划行政行为为重点,把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强化对规划管理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尤其是对社会公共利益负责的使命感。要让每个从事规划管理的同志都深刻铭记,城市建设包含巨大的经济投入和社会投入,是百年大计,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手中的规划管理权力,绝不能因迁就照顾局部的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和长远利益,更不能搞“寻租行为”,进行权钱交易。二是高度重视规划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断优化规划队伍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各规划管理和编制单位要制定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引进高层次的规划人才,并广泛吸收地理、经济、社会、管理等相关学科的人才加盟规划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现有规划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使规划工作者从单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向掌握社会、经济、环境、管理、艺术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转变。要积极应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三是在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
  同志们,这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召开,为城市规划行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学习、总结、提高的机会。大家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典型经验,相互取长补短,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我省的城市规划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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