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监察厅日前对全省各地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考核的结果表明:该省有形建筑市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走上了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的轨道。 截至2000年12月,湖北已建立了1个省级,13个市(州)、1个林区、3个直管市有形建筑市场。武汉、荆州、十堰、荆门、随州等地率先完成了政府监管机构与有形建筑市场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工作,实现了有形建筑市场在职责、财务人员等方面监、管、办、代理职能的分离。2001年全省依法应进行施工招标的民用建筑工程招标率和依法应进行施工公开的民用建筑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到了100%. 为了更好地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湖北省加快了有形建筑市场计算机系统和建设工程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改善了场地服务条件,实现了“一条龙”服务。截至2001年11月底,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招投标中心计算机系统已与中国工程信息网湖北分中心联网。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在保证场地规模,设施等基本满足了工程招投活动的前提下,还添置了现代化办公设备。在管理上,全省采用“一条龙”服务,实现“一站式管理”、“一个窗口收费”的管理模式。政府有关部门进驻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公,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办事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