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收费标准 6项住房建设收费降低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对6项住房建设收费进行了合并和降低,目前具体收费标准已经公布。据悉,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3‰收取,除西安市外,其余建安工作量较小的城市最高不超过1.5‰;房屋拆迁管理费,收费从不超过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0.3%——0.6%降低为不超过0.3%;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建安工作量计算?,收费标准大城市从2.5‰降低到1.8‰,中等城市从3‰降低到2.1‰,小城市仍按3.5‰执行。对已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按1‰收取。不实施监督的不收费,劳动合同签证费,收费从每人不超过5元降低为不超过3.5元;建筑合同签证费及工程承包合同签证费由价款或工程造价的2%降低为1.4‰。另外一项为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征地费总额计算?,将分为四种方式收费。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3%降低为不超过2.1%。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4%降低为不超过2.8%;实行半包征地方式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降低为不超过1.4%。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5%降低为不超过1.8%;实行单包征地方式,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1.5%降低为不超过1.1%。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降低为不超过1.4%;对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超过2.8%;实行半包征地方式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降低为不超过1.4%。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5%降低为不超过1.8%;实行单包征地方式,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1.5%降低为不超过1.1%。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从不超过2%降低为不超过1.4%;对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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